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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星公司从中东利亚德公司进口一批货物,由中国甲银行出具信用证。利亚德发货后持单据向甲银行指定的乙银行请求付款,乙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利亚德公司称金星公司接受此不符点,甲银行经与金星公司沟通后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乙银行付款:后金星公司得知利亚德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于是向中国某法院申清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利亚德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构成信用证欺诈
B.金星公司已接受了不符点,银行也应接受不符点
C.虽然乙银行已付款,法院仍能裁定甲银行中止支付
D.甲银行发现单证存在不符点,有义务联系金星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贸易支付——信用证。A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2项的规定,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属于信用证欺诈。BD错误,依第7条的规定,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自行作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决定,并自行决定接受或者拒绝接受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的不符点。开证行发现信用证项下存在不符点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联系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开证申请人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开证行最终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C错,依第10条的规定,即使法律已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但如乙银行已付款,则法院不能再裁定中止支付。
更多 “中国金星公司从中东利亚德公司进口一批货物,由中国甲银行出具信用证。利亚德发货后持单据向甲银行指定的乙银行请求付款,乙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利亚德公司称金星公司接受此不符点,甲银行经与金星公司沟通后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乙银行付款:后金星公司得知利亚德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于是向中国某法院申清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利亚德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构成信用证欺诈 B.金星公司已接受了不符点,银行也应接受不符点 C.虽然乙银行已付款,法院仍能裁定甲银行中止支付 D.甲银行发现单证存在不符点,有义务联系金星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 相关考题
考题 A与B两公司签订进口某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并约定A公司应于约定期内开立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保兑信用证。A公司依约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并由B公司所在国的乙银行保兑,B公司收到信用证即办理完装运手续,随后便向乙银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乙银行付款。对此,乙银行应该:A.依B公司的要求付款,而不得拒绝B.拒绝B公司的付款要求C.可以付款,但须在取得开证行甲银行的同意后付款D.可以付款,但须取得A公司的同意后付款

考题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乙公司应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B.丙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C.因开证行已破产,甲公司应直接向乙公司收取货款D.虽然开证行破产,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证向丙银行交单并要求付款

考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朱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有权抗辩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无权抗辩

考题 中国某进出口A公司与比利时B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进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价格条件为FOB。由C公司承运,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中国A公司发现这批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的质量要求不符,遂请求银行不要议付,而8公司提交的议付单据则与信用证的要求一致。依UCPS00,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银行可以不向B公司议付,因为B公司提供的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B.A公司可以向C公司索赔C.A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D.只要单据与信用证一致,银行就应付款,A公司可以向B公司索赔

考题 中国甲公司与欧洲乙公司签订货物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开证行为中国某银行。欧洲乙公司向信用证的指定行提交了单据,于是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甲公司以欧洲乙公司提交的单据中存在伪造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中国某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述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哪项?( )A.中国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支付B.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单据确系欧洲乙公司伪造时,中国法院才可判决终止支付C.尽管指定行善意付款,中国法院仍可以欺诈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D.中国法院不应中止或终止开证行对外付款

考题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乙公司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后甲公司以乙公司伪造单据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支付令。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院可以诈欺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B.因指定行已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法院不应禁止中国丙银行对外付款C.如确有证据证明单据为乙公司伪造,中国法院可判决终止支付D.丁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

考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有权抗辩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无权抗辩

考题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签订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CIF(神户),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向日本甲银行申请开立以甲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甲银行开立后寄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通知甲公司,甲公司拿到信用证后开始装船并取得提单,同时开出汇票、发票等单据。随后,甲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议付,深圳分行审查后办理了议付。后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甲银行要求偿付,甲银行核对无误后偿付中行深圳分行,并通知乙公司付款赎单。就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A.深圳分行在审单时应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应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之问也应当一致B.若该信用证经丙公司提供保证,则一旦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对信用证进行修改,丙公司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C.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充分性、内容的真实性等概不负责D.银行对报文传输或信件或单据的传递过程中发生的延误、中途遗失、残缺或其他错误产生的后果,概不负责

考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考题 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商议出口一批中国特产,双方协议通过信用证方式付款。美国乙公司向美国花旗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并在其中约定甲公司提供2016年9月25日前已装船清洁提单。甲公司在备货时发现无法在2016年9月25日前将货物交给承运人,遂联系乙公司申请变更为9月28日前交货,乙公司表示同意。最后甲公司向花旗银行提供了2016年9月27日已装船清洁提单。双方约定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规范相关行为。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美国花旗银行应该承担向甲公司的付款义务 B.即使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变更装船日期的提议,花旗银行仍旧可以拒绝付款 C.如果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了高度仿真的9月24日已装船清洁提单,花旗银行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甲公司,并不影响其向乙公司要求付款 D.甲公司应该按照“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单内相符”的原则对单据进行审查

考题 中国甲公司向日本乙公司购买成套机器设备,CIF价格,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015年7月10日,买方中国甲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上载明2015年7月25日之前卖方乙公司要将机器设备装船发运。2015年7月27日,乙公司向银行提交了与信用证表面相符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该批成套机器设备由某船运公司的“Amanda”号运输。但中国甲公司查明当时“Amanda”号尚在非洲运货,提单系卖方与承运人串通伪造。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A.甲公司可以待银行向日本乙公司付款后,以单据系伪造为由拒绝向银行付款 B.乙公司向银行提交了与信用证表面相符的单据,银行即应付款 C.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上诉 D.中国甲公司可以以基础交易欺诈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将与案件有关的开证行、议付行或者其他信用证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列为第三人

考题 我国甲公司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澳大利亚乙公司进行货物国际贸易,双方决定采用托收方式进行结算,乙公司出具了汇票,并向其所在地A银行提出托收申请,托收行接到申请后委托其在我国的代收行B银行代为办理收款事宜,代收行向我国甲公司进行了付款提示,我国甲公司付款后,托收行向乙公司支付了款项。下列有关该托收国际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A、乙公司与A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B、乙公司与B银行之间同样属于委托关系,B银行与A银行均为乙公司的代理人C、B银行与甲公司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如付款人拒绝付款,B银行不能强行要求其付款D、如乙公司开立不附货运单据的汇票,仅凭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这种托收被称为跟单托收

考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有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曱公司无权抗辩

考题 中国甲公司从某国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委托中国丙银行出具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乙公司发货后持单据向丙银行指定的丁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乙公司称甲公司接受此不符点,丙银行经与甲公司沟通,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丁银行付款。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遂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3年)A.甲公司已接受不符点,丙银行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B.乙公司行为构成信用证欺诈 C.即使丁银行已付款,法院仍应裁定丙银行中止支付 D.丙银行发现单证存在不符点,有义务联系甲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

考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双方约定使用信用证付款。甲公司从承运人处取得提单后,将相关单据交给了开证行的往来代理行。银行在审单时,发现提单上与信用证开证行的要求记载略有差异,遂联系乙公司询问是否放弃不符点,乙公司表示同意。银行遂对甲公司解付,并将相关单据转移给乙公司。但乙公司收货时,发现甲公司手中有两份正本提单,丙公司已经凭另一份提单将货物提走。关于该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与国际惯例,正确的观点有:A、该信用证应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B、根据诚实信用和善意履行的原则,银行在审单后发现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不符时,有义务与开证申请人联系,询问其是否放弃不符点。 C、承运人在该案件中需向乙公司承担货物成本加运费和保险费额度的赔偿责任,然后承运人有权向丙公司和甲公司进行追偿,丙公司和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在该案件中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

考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双方约定使用信用证付款。甲公司从承运人处取得提单后,将相关单据交给了开证行的往来代理行。银行在审单时,发现提单上与信用证开证行的要求记载略有差异,遂联系乙公司询问是否放弃不符点,乙公司表示同意。银行遂对甲公司解付,并将相关单据转移给乙公司。但乙公司收货时,发现甲公司手中有两份正本提单,丙公司已经凭另一份提单将货物提走。关于该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与国际惯例,正确的观点有:A.该信用证应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B.根据诚实信用和善意履行的原则,银行在审单后发现单据与信用证的要求不符时,有义务与开证申请人联系,询问其是否放弃不符点。 C.承运人在该案件中需向乙公司承担货物成本加运费和保险费额度的赔偿责任,然后承运人有权向丙公司和甲公司进行追偿,丙公司和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在该案件中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

考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红枣的合同,约定品质为二级,信用证方式支付。后因库存二级红枣缺货,甲公司自行改装一级红枣,虽发票注明品质为一级,货价仍以二级计收。但在银行办理结汇时遭拒付。根据相关公约和惯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承担交货不符的责任B、银行应在审查货物的真实等级后再决定是否收单付款C、银行可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收单付款D、银行应对单据记载的发货人甲公司的诚信负责

考题 中国甲公司与欧洲乙公司签订货物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开证行为中国某银行。欧洲乙公司向信用证的指定行提交了单据,于是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甲公司以欧洲乙公司提交的单据中存在伪造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中国某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述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哪几项?()A、中国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支付B、即使有证据证明单据确系欧洲乙公司伪造的也不应终止支付C、尽管指定行善意付款,中国法院仍可以欺诈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D、中国法院不应中止或终止开证行对外付款

考题 A与B两公司签订进口某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并约定A公司应于约定期内开立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保兑信用证。A公司依约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并由B公司所在国的乙银行保兑,B公司收到信用证即办理完装运手续,随后便向乙银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乙银行付款。对此,乙银行应该( )A、依B公司的要求付款,而不得拒绝B、拒绝B公司的付款要求C、可以付款,但须在取得开证行甲银行的同意后付款D、可以付款,但须取得A公司的同意后付款

考题 中国甲公司与新西兰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进口羊毛的合同,CFR连云港,信用证付款,此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保兑。由"大洋"号轮船承运。甲公司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运输途中不幸遇台风,该船沉没。甲公司得到消息后,立即通知开证行停止付款,但此时乙公司已从保兑行议付了货款。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A、开证行可以不向乙公司付款,因为该公司提供的货物已经灭失B、乙公司只有在开证行明确拒绝付款后,才能向保兑行请求支付C、甲公司可以向承运人索赔D、甲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考题 中国甲公司向日本乙公司购买成套机器设备,双方约定CIF价格,适用2010年通则,并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011年7月10日,买方中国甲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上载明2011年7月25日之前卖方乙公司要将机器设备装船发运。2011年7月27日,日本乙公司向银行提交了与信用证表面相符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该批成套机器设备由某船运公司的"金顺"号运输。但是,买方中国甲公司查明当时"金顺"号尚在非洲运货,提单系日本乙公司与承运人串通伪造。中国甲公司决定采取措施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几项?()A、中国甲公司可以待银行向日本乙公司付款后,以单据系伪造为由拒绝向银行付款B、日本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信用证欺诈则法院可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C、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复议D、中国甲公司也可以基础交易欺诈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将与案件有关的开证行、议付行或者其他信用证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列为第三人

考题 中国甲公司从中东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中国丙银行出具信用证。乙公司发货后持单据向丙银行指定的丁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乙公司称甲公司接受此不符点,丙银行经与甲公司沟通后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丁银行付款。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于是向中国某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A、乙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构成信用证欺诈B、尽管甲公司已接受不符点,丙银行仍可自行决定接受或者拒绝接受C、即使丁银行已付款,法院仍应裁定丙银行中止支付D、丙银行发现单证存在不符点,有义务联系甲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

考题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签订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CIF(神户),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以甲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甲银行开立后寄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通知甲公司,甲公司拿到信用证后开始装船并取得提单,同时开出汇票、发票等单据。随后,甲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议付,深圳分行审查后办理了议付。后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甲银行要求偿付,甲银行核对无误后偿付中行深圳分行,并通知乙公司付款赎单。就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深圳分行在审单时应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应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之间也应当一致B、若该信用证经丙公司提供保证,则一旦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对信用证进行修改,丙公司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C、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充分性、内容的真实性等概不负责D、银行对报文传输或信件或单据的传递过程中发生的延误、中途遗失、残缺或其他错误产生的后果,概不负责

考题 单选题甲银行应龙云公司的申请开出了以土马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土马公司到乙银行提示付款,乙银行在审查单据时发现提单与信用证之间关于公司的名称有一些不符之处。但并不明显,所以予以支付。乙银行要求甲银行偿付时,遭到拒绝。根据UCP600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A 甲银行不应当拒绝B 如果甲银行接受了该不符点,则龙云公司有权拒绝付款C 银行只对单据的表面进行审查,不审查实质D 该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而存在

考题 多选题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红枣的合同,约定品质为二级,信用证方式支付。后因库存二级红枣缺货,甲公司自行改装一级红枣,虽发票注明品质为一级,货价仍以二级计收。但在银行办理结汇时遭拒付。根据相关公约和惯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承担交货不符的责任B银行应在审查货物的真实等级后再决定是否收单付款C银行可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收单付款D银行应对单据记载的发货人甲公司的诚信负责

考题 多选题中国甲公司与欧洲乙公司签订货物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开证行为中国某银行。欧洲乙公司向信用证的指定行提交了单据,于是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甲公司以欧洲乙公司提交的单据中存在伪造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中国某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述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哪几项?()A中国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支付B即使有证据证明单据确系欧洲乙公司伪造的也不应终止支付C尽管指定行善意付款,中国法院仍可以欺诈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D中国法院不应中止或终止开证行对外付款

考题 多选题我国甲公司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澳大利亚乙公司进行货物国际贸易,双方决定采用托收方式进行结算,乙公司出具了汇票,并向其所在地A银行提出托收申请,托收行接到申请后委托其在我国的代收行B银行代为办理收款事宜,代收行向我国甲公司进行了付款提示,我国甲公司付款后,托收行向乙公司支付了款项。下列有关该托收国际支付的哪些说法正确?(  )A乙公司与A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B乙公司与B银行之间同样属于委托关系,B银行与A银行均为乙公司的代理人CB银行与甲公司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如付款人拒绝付款,B银行不能强行要求其付款D如乙公司开立不附货运单据的汇票,仅凭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这种托收被称为跟单托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