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小雨自幼因生父母无力抚养,被王老伯依法收养,成年后,小雨与王老伯依法协议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未与生父母恢复权利义务关系,今日小雨生父病故,留下一笔债务,王老伯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依据《收养法》,小雨应当()
A

代偿生父留下的债务

B

给付生母生活费

C

补偿收养期间王老伯支付的教育费

D

给付王老伯生活费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收养解除的法律效力。
更多 “单选题小雨自幼因生父母无力抚养,被王老伯依法收养,成年后,小雨与王老伯依法协议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未与生父母恢复权利义务关系,今日小雨生父病故,留下一笔债务,王老伯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依据《收养法》,小雨应当()A 代偿生父留下的债务B 给付生母生活费C 补偿收养期间王老伯支付的教育费D 给付王老伯生活费” 相关考题
考题 对于收养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无需办理相关手续B.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C.收养关系解除后,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D.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养父母始终没有给付生活费的义务

考题 关于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A.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B.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C.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D.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可以给付生活费

考题 根据《收养法》,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的规定。A.寄养关系 B.托养关系 C.亲属抚养关系 D.父母子女关系

考题 关于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彼此不再改变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自然血亲关系 B: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之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C: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的身份关系 D: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复存在 E: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的规定

考题 小雨自幼因生父母无力抚养,被王老伯依法收养。成年后,小雨与王老伯依照协议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未与生父母恢复权利义务关系。近日,小雨生父病故,留下一笔债务。王老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根据《收养法》,小雨应当( )。A.代偿生父留下的债务 B.给付生母生活费 C.补偿收养期间王老伯支出的教育费 D.给付王老伯生活费

考题 (2017年)根据《收养法》,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的规定。A.寄养关系 B.托养关系 C.亲属抚养关系 D.父母子女关系

考题 小雷7岁的时候被养父母收养,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小雷发现养父脾气特别不好,俩人一度闹得很僵。随着年龄增长,小雷与养父之间的关系不仅没有改善,反倒变得更加糟糕,于是养父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的效力有(  )。A.未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B.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C.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D.未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协商恢复 E.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给付生活费

考题 2008年,刘玉廷夫妇收养当时3周岁的王兰为养女,一直共同生活。2011年,王兰的生父母与刘玉廷夫妇解除收养关系协议。1年后,王兰父母双双去世。有关本案情,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王兰与其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B:王兰与其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恢复须协商确定 C:王兰有权继承其养父母的遗产 D:王兰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考题 下列关于收养关系解除的说法准确的是()。A: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即行消除 B: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不能消除 C:收养关系解除后,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D:收养关系解除后,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考题 崔晓生、刘莲夫妇为个体工商户,经常外出做买卖。1993年3月,崔晓生夫妇到广州进货,一去不回。无奈之下,崔的父母于1995年8月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崔晓生、刘莲死亡。人民法院于1995年10月依法作了判决。崔晓生夫妇的儿子崔京(7岁)随其祖父母生活。1997年,崔京的祖父母因年老无力照顾崔京,决定送养崔京。1997年底,崔京的祖父母与收养人王玉山夫妇签订了收养协议,并办理了公证手续。1998年初,崔晓生夫妇突然出现,随后崔晓生以送养人不合格、崔京不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为由,请求法院确认王玉山夫妇与崔京之间的收养关系无效。 崔京是否符合被收养人条件?

考题 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因()而消除。A、父母离婚B、子女被依法收养C、父母发表脱离关系的声明D、子女发表脱离关系的声明E、死亡

考题 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暂不恢复B、自行恢复C、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D、已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考题 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B、不再恢复C、经父母同意后恢复D、双方协商确定

考题 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B、不再恢复C、经父母同意后恢复D、双方协商确定

考题 下列属于不完全收养的表述的是()A、养子女自收养之日起,取得养父母的婚生子女的身份B、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C、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D、养子女在与养父母之间建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同时,部分保留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考题 崔晓生、刘莲夫妇为个体工商户,经常外出做买卖。1990年3月,崔晓生夫妇到广 州进货,一去不回。无奈之下,崔的父母于1994年8月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崔晓生、刘 莲死亡。人民法院于1994年10月依法作了判决。崔晓生夫妇的儿子崔京(?岁)随其祖父 母生活。1994年,崔京的祖父母因年老无力照顾崔京,决定送养崔京。1996年底,崔京 的祖父母与收养人王玉山夫妇签订了收养协议,并办理了公证手续。1997年初,崔晓生夫 妇突然出现,随后崔晓生以送养人不合格、崔京不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为由,请求法院确 认王玉山夫妇与崔京之间的收养关系无效。崔京是否符合被收养人条件?

考题 小雨自幼因生父母无力抚养,被王老伯依法收养。成年后,小雨与王老伯依法协议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未与生父母恢复权利义务关系。近日,小雨生父病故,留下一笔债务。王老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根据《收养法》,小雨应当()。A、代偿生父留下的债务B、给付生母生活费C、补偿收养期间王老伯支出的教育费D、给付王老伯生活费

考题 蒋某(男)想收养弟弟的女儿小雨为养女。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蒋某的收养行为应当符合的条件是()A、蒋某与小雨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B、小雨不满14周岁C、小雨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小雨D、蒋某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考题 多选题2014年,刘玉廷夫妇收养当时3周岁的王兰为养女,一直共同生活。2017年,王兰的生父母与刘玉廷夫妇解除收养关系协议。1年后,王兰养父母去世。有关本案情,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兰与其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B王兰与其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恢复须协商确定C王兰有权继承其养父母的遗产D王兰无权继承其养父母的遗产

考题 单选题小雨自幼因生父母无力抚养,被王老伯依法收养。成年后,小雨与王老伯协议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未与生父母恢复权利义务关系。近日,小雨生父病故,留下一笔债务。王老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根据《收养法》,小雨应当(  )。A 代偿生父留下的债务B 给付生母生活费C 补偿收养期间王老伯支出的教育费D 给付王老伯生活费

考题 单选题小王现年30周岁,因与养父母感情恶化,依法解除了收养关系,养父母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根据《收养法》,下列关于小王与养父母收养关系解除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真题]A 养父母有权要求小王继续履行赡养义务B 小王与养父母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C 小王应当全额补偿父母收养期间支出的教育费D 只要小王每月给付养父母生活费,仍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考题 单选题小王现年30周岁,因与养父母感情恶化,依法解除了收养关系,养父母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根据《收养法》,下列关于小王与养父母收养关系解除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养父母有权要求小王继续履行赡养义务B 小王与养父母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C 小王应当全额补偿父母收养期间支出的教育费D 只要小王每月给付养父母生活费,仍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考题 问答题崔晓生、刘莲夫妇为个体工商户,经常外出做买卖。1993年3月,崔晓生夫妇到广州进货,一去不回。无奈之下,崔的父母于1995年8月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崔晓生、刘莲死亡。人民法院于1995年10月依法作了判决。崔晓生夫妇的儿子崔京(7岁)随其祖父母生活。1997年,崔京的祖父母因年老无力照顾崔京,决定送养崔京。1997年底,崔京的祖父母与收养人王玉山夫妇签订了收养协议,并办理了公证手续。1998年初,崔晓生夫妇突然出现,随后崔晓生以送养人不合格、崔京不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为由,请求法院确认王玉山夫妇与崔京之间的收养关系无效。 该收养关系是否有效?

考题 单选题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行为是收养行为。在收养关系中,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我国依法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下列哪一项不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收养的内容()。A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B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C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D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考题 问答题崔晓生、刘莲夫妇为个体工商户,经常外出做买卖1990年3月,崔晓生夫妇到广州进货,一去不回。无奈之下,崔的父母于1994年8月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崔晓生、刘莲死亡。人民法院于1994年10月依法作了判决。崔晓生夫妇的儿子崔京(7岁)随其祖父母生活。1994年,崔京的祖父母因年老无力照顾崔京,决定送养崔京。1996年底,崔京的祖父母与收养人王玉山夫妇签订了收养协议,并办理了公证手续。1997年初,崔晓生夫妇突然出现,随后崔晓生以送养人不合格、崔京不符合被收养人的奈件为由,请求法院确认王王山夫妇与崔京之间的收养关系无效.试分析:(1)崔京是否符合被收养人条件?(2)崔京祖父母是否符合送养人条件?(3)该收养关系是否有效?

考题 多选题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暂不恢复B自行恢复C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D已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考题 多选题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因()而消除。A父母离婚B子女被依法收养C父母发表脱离关系的声明D子女发表脱离关系的声明E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