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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父长制”时代,父亲拥有家庭内的最高统治权,家里的长子拥有与父权相差无几的特权。当父亲去世或隐退之后,长子继承父业成为“家长”,而次子及其以下的男孩必须另立门户,成为“分家”。
参考答案和解析
作为家长的男子统治、统帅家族成员的家族形态;系谱、财产全部按照父系有父亲向儿子传承;家族内部的权利集中在作为家长的父亲手中;孩子成年之后,要么自己成为家长,要么自己离家独立,否则永远无法掌握经济自主权
更多 “在“家父长制”时代,父亲拥有家庭内的最高统治权,家里的长子拥有与父权相差无几的特权。当父亲去世或隐退之后,长子继承父业成为“家长”,而次子及其以下的男孩必须另立门户,成为“分家”。” 相关考题
考题
()的家族制度采取父系制,大家族之中包括三世代的亲属与两世代的配偶群。在家族中以男性尊长为家长,父死后叔父或长子继承家长权。无叔父也无长子的,长女可执行家长权。长子或幼子婚后,仍与父母共同居住,其他儿子婚后则分居另住。家族财产原则上不分割,如要分家只给少许财产,主要财产仍保留在本家族。
A.赛夏人B.排湾人C.雅美人D.泰雅人
考题
余艺与齐华于1960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余海、次子余涛、女儿余萍。1990年后,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独立生活,余艺因掌握缝纫技术,退休后被一家服装厂聘为技术员,收入颇丰。1996年,齐华去世,余艺无心工作,跟随长子余海生活。1997年,余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一份遗嘱,表示其死后,全部存款24万元中的18万元由长子余海继承,6万元由次子余涛继承。1998年,余艺因突发脑溢血造成半身不遂,长子余海照料不周,次子余涛见状便将父亲接到自己家中照料。由于余涛夫妇悉心照料,余艺觉得先前所立的遗嘱不妥,便重新书写一份遗嘱,表示死后存款24万元由次子继承16万元,长子和女儿各继承4万元。1999年6月,长子余海因车祸死亡。2000年8月,余艺病故。针对24万元存款,余艺的次子余涛、女儿余萍、长子之妻胡某及其子余明均提出继承要求。请回答 91~93 题。第 91 题 余艺死后,其法定继承人为:( )A.余海、余涛、余萍B.余涛、余萍、余明C.余涛、余萍、胡某、余明D.余涛、余萍
考题
有父子5人,年龄和为79岁,长子的年龄比父亲的1/2少7岁,次子年龄的3倍比父亲少3岁,三子年龄的6倍比父亲多6岁,幼子的年龄是父亲的1/21。则父亲今年为( )岁。A.36B.42C.48D.56
考题
有父子5人,年龄和为79岁,长子的年龄比父亲的1/2少7岁,次子年龄的3倍比父亲二少3岁,三子年龄的6倍比父亲多6岁,幼子的年龄是父亲的1/21。则父亲今年为( )岁。 A.36 B.42 C.48 D.56
考题
有父子5人,年龄和为79岁,长子的年龄比父亲的少7岁,次子年龄的3倍比父亲少3岁,三子年龄的6倍比父亲多6岁,幼子的年龄是父亲的则父亲今年为()岁。
A.36
B.42
C.48
D.56
考题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题
余艺与齐华于1960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余海、次子余涛、女儿余萍。1990年后,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独立生活,余艺因掌握缝纫技术,退休后被一家服装厂聘为技术员,收入颇丰。1996年,齐华去世,余艺无心工作,遂以8万元变卖了自住的房屋,跟随长子余海生活。1997年,余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一份遗嘱,表示其死后,全部存款24万元(卖房款8万元,先前夫妻存款16万元)中的18万元由长子余海继承,6万元由次子余涛继承。2006年,余艺因突发脑溢血造成半身不遂,长子余海照料不周,次子余涛见状便将父亲接到自己家中照料。由于余涛夫妇悉心照料,余艺觉得先前所立的遗嘱不妥,便重新书写一份遗嘱,表示死后存款24万元由次子继承16万元,长子和女儿各继承4万元。2007年6月,长子余海因车祸死亡。2008年8月,余艺病故。针对24万元存款,余艺的次子余涛、女儿余萍、长子之妻胡某及其子余明均提出继承要求。
查看材料下列遗嘱中效力最大的是( )A.口头遗嘱
B.自书遗嘱
C.代书遗嘱
D.公证遗嘱
考题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题
余艺与齐华于1960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余海、次子余涛、女儿余萍。1990年后,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独立生活,余艺因掌握缝纫技术,退休后被一家服装厂聘为技术员,收入颇丰。1996年,齐华去世,余艺无心工作,遂以8万元变卖了自住的房屋,跟随长子余海生活。1997年,余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一份遗嘱,表示其死后,全部存款24万元(卖房款8万元,先前夫妻存款16万元)中的18万元由长子余海继承,6万元由次子余涛继承。2006年,余艺因突发脑溢血造成半身不遂,长子余海照料不周,次子余涛见状便将父亲接到自己家中照料。由于余涛夫妇悉心照料,余艺觉得先前所立的遗嘱不妥,便重新书写一份遗嘱,表示死后存款24万元由次子继承16万元,长子和女儿各继承4万元。2007年6月,长子余海因车祸死亡。2008年8月,余艺病故。针对24万元存款,余艺的次子余涛、女儿余萍、长子之妻胡某及其子余明均提出继承要求。
查看材料余艺的遗产,应适用( )A.遗嘱继承
B.法定继承
C.遗嘱继承及法定继承
D.代位继承
考题
()的家族制度采取父系制,大家族之中包括三世代的亲属与两世代的配偶群。在家族中以男性尊长为家长,父死后叔父或长子继承家长权。无叔父也无长子的,长女可执行家长权。长子或幼子婚后,仍与父母共同居住,其他儿子婚后则分居另住。家族财产原则上不分割,如要分家只给少许财产,主要财产仍保留在本家族。A、赛夏人B、排湾人C、雅美人D、泰雅人
考题
自西周至唐为止,法律规定嫡长子拥有财产继承权;至宋代,庶子也可以参加财产分配;到明清时期,非婚生子也有程度不一的财产继承权。从家庭内部权利关系来说,上述变化反映的趋势是()A、家庭主要成员的关系逐渐趋于平等B、嫡长子的权力日趋衰落C、封建家长制下家长的权力日益巩固D、传统家庭观念日趋解体
考题
单选题余艺与齐华于1960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余海、次子余涛、女儿余萍。1990年后,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独立生活,余艺因掌握缝纫技术,退休后被一家服装厂聘为技术员,收入颇丰。1996年,齐华去世,余艺无心工作,遂以8万元变卖了自住的房屋,跟随长子余海生活。1997年,余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一份遗嘱,表示其死后,全部存款24万元(卖房款8万元,先前夫妻存款16万元)中的18万元由长子余海继承,6万元由次子余涛继承。2006年,余艺因突发脑溢血造成半身不遂,长子余海照料不周,次子余涛见状便将父亲接到自己家中照料。由于余涛夫妇悉心照料,余艺觉得先前所立的遗嘱不妥,便重新书写一份遗嘱,表示死后存款24万元由次子继承16万元,长子和女儿各继承4万元。2007年6月,长子余海因车祸死亡。2008年8月,余艺病故。针对24万元存款,余艺的次子余涛、女儿余萍、长子之妻胡某及其子余明均提出继承要求。
24万元存款中,余涛应分得遗产()A
16万元B
12万元C
10万元D
6万元
考题
问答题某村钱甲之子钱乙(14岁)受同村青年钱丙唆使将钱丁家的狼狗放出,咬伤同村离休干部钱戍。钱戍在医院治疗中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屋两间留与长子,1万元存款留与次子,后觉得长子孝顺又立代书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长子。长子为人忠厚,考虑弟无劳动能力,劝其父亲,钱戍再立录音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次子。临终前,钱戍又立口头遗嘱,将全部财产留与某小学。上述遗嘱均具形式要件。上述哪份遗嘱有效?为什么?
考题
单选题古印度的继承法规定,长子有权继承父亲的一切遗产,其他诸子的生活依赖于()A
母亲B
家族C
宗族D
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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