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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锋与刘青结婚四年后,已生一子王达。1994年7月5日,王锋出海打鱼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其父于1996年10月3日死亡),王锋与刘青感情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房6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未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某市打工。1997年王锋与打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有一女王莉。1998年5月5日王锋摸彩票中奖,获奖金30万元。1998年6月6日王锋与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的3间私房,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1999年4月8日,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世,并口头遗嘱将自己原有的6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承(有2名医生在场见证)。问:
(1)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应予受理的最早申请日期是哪一天?为什么?
(2)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依法作出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6问房屋如何继承?为什么?
(3)王锋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应由谁继承?为什么?
(4)王锋与陈莹购买张明房屋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1)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应予受理的最早申请日期是哪一天?为什么?
(2)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依法作出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6问房屋如何继承?为什么?
(3)王锋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应由谁继承?为什么?
(4)王锋与陈莹购买张明房屋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1)最早申请日期为1996年7月6日。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失踪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
(2)王锋的6间房屋中3间为刘青所有,剩余3间由其配偶、其子王达和其母继承。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故其配偶刘青、其子王达和其父母享有继承权。在6间房屋的分配上,由于王锋已被宣告死亡,因此,王锋与刘青的婚姻关系已经终止,婚姻关系终止后,应当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其中的3间自然属于刘青所有,剩余3间在其法定继承人刘青、谢兰、王达间分配。法院作出宣告死亡判决时王锋之父已死亡,故其不是法定继承人。
(3)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由其子王达、其母谢兰和其女儿王莉继承。首先,王锋生前对这30万元没有立遗嘱,故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次,刘青对这30万元所得不享有继承权,因为二人的婚姻关系因王锋被宣告死亡而终止。最后,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王锋与陈莹之间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但这并不影响王莉作为王锋第一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因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因此,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应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子王达、其母谢兰和其女儿王莉继承,并在三人问平均分配。
(4)该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因为该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故为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且登记并不是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但是由于该房屋买卖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因此,王锋和陈莹不能够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23条(宣告死亡);《民通意见》第37条(宣告死亡后夫妻之问婚姻关系的认定);《继承法》第10条(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第17条(口头遗嘱)、第26条(遗产分割时区分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等。作答本题的关键在于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澄清,即王锋之父是否享有对6问房屋的继承权。有的考生认为:既然宣告王锋死亡的申请是在1996年7月5日提出的,而此时王锋之父并没有死亡,那王锋之父为什么不享有6间房屋的继承权呢?考生注意:法院受理王锋宣告死亡的申请后,应当发出1年的公告才能宣告王锋死亡,故死亡宣告判决应在1997年作出,而此时王锋之父已经死亡,故王锋之父不享有对6间房屋的继承权。
(2)王锋的6间房屋中3间为刘青所有,剩余3间由其配偶、其子王达和其母继承。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故其配偶刘青、其子王达和其父母享有继承权。在6间房屋的分配上,由于王锋已被宣告死亡,因此,王锋与刘青的婚姻关系已经终止,婚姻关系终止后,应当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其中的3间自然属于刘青所有,剩余3间在其法定继承人刘青、谢兰、王达间分配。法院作出宣告死亡判决时王锋之父已死亡,故其不是法定继承人。
(3)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由其子王达、其母谢兰和其女儿王莉继承。首先,王锋生前对这30万元没有立遗嘱,故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次,刘青对这30万元所得不享有继承权,因为二人的婚姻关系因王锋被宣告死亡而终止。最后,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王锋与陈莹之间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但这并不影响王莉作为王锋第一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因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因此,彩票中奖所得30万元应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子王达、其母谢兰和其女儿王莉继承,并在三人问平均分配。
(4)该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因为该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故为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且登记并不是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但是由于该房屋买卖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因此,王锋和陈莹不能够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23条(宣告死亡);《民通意见》第37条(宣告死亡后夫妻之问婚姻关系的认定);《继承法》第10条(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第17条(口头遗嘱)、第26条(遗产分割时区分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等。作答本题的关键在于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澄清,即王锋之父是否享有对6问房屋的继承权。有的考生认为:既然宣告王锋死亡的申请是在1996年7月5日提出的,而此时王锋之父并没有死亡,那王锋之父为什么不享有6间房屋的继承权呢?考生注意:法院受理王锋宣告死亡的申请后,应当发出1年的公告才能宣告王锋死亡,故死亡宣告判决应在1997年作出,而此时王锋之父已经死亡,故王锋之父不享有对6间房屋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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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刘某出海捕鱼。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考题
刘某失踪7年,经其妻张某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某死亡,此后,张某与王某结婚。5年后,刘某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张某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认定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无效B.要求张某与王某解除婚姻关系C.撤销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确认刘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恢复D.确认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有效
考题
张某1996年外出打工不久即下落不明,于2002年被宣告死亡。张某之妻刘某在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半年内又与王某结婚,婚后一年因与王某性格不合而分居。刘某因无力抚养其与张某所生独子而将孩子送养。2005年张某回到老家,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关于本案当事人人身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与刘某是合法夫妻B.刘某与王某是合法夫妻C.刘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儿子送养,该送养行为无效D.刘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儿子送养,该送养行为经张某事后追认方有效
考题
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谓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考题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鸡场1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因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为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
B.因王某已经改嫁,王某无需返还房屋及租金
C.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
D.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须返还所得收入
考题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刘某在打工期间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 )A.郑某
B.王某
C.郑某的父母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考题
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6间房屋应如何继承?
A.其中3间房屋归刘青所有B.间房屋属王锋遗产,由王锋的继承人继承
B.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和王锋之父继承
C.3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D.6间房屋由刘青、 射兰、王达继承
考题
王锋与刘青结婚4年后,已生一子王达。2004年 7月5日,王锋出海打渔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 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 出宣告死亡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 (其父于2006年10月3日死亡)。王锋因与刘青感情 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 房6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未未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某市打工。2007年王锋与打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 有一女王莉。陈莹为王锋介绍了一收入颇丰的工作。 2008年5月5日王锋因摸彩票中奖,获奖金30万元。 2008年6月6日王锋与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 的3间私房,但未办登记过户手续。2009年4月8日, 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 世,并口头遗嘱将自己原有的6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 承(有2名医生在场)。
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 依法作出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6 间房屋应如何继承?( )
A.其中3间房屋归刘青所有;3间房屋属王锋遗 产,由王锋的继承人继承
B. 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和王锋之父继承
C. 3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D. 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考题
设王锋与陈莹购买张明私房3间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就王、陈二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下列表述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合伙关系
B.王锋与陈垒之间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C.王锋与陈莹之间形成按份共有关系
D.王锋、陈爱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考题
对王锋与陈莹共同购买张明私房3间的定性表述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王锋、陈室与张明之间买卖房屋合同无效,因为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B.王锋、陈莹与张明之间的买卖房屋合同有效
C.王锋与陈莹取得了该3间房屋的所有权,因为张明已将房屋交付
D.王锋与陈莹未取得该3间房屋的所有权
考题
王锋与刘青结婚4年后,已生一子王达。2004年 7月5日,王锋出海打渔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 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 出宣告死亡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 (其父于2006年10月3日死亡)。王锋因与刘青感情 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 房6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未未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某市打工。2007年王锋与打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 有一女王莉。陈莹为王锋介绍了一收入颇丰的工作。 2008年5月5日王锋因摸彩票中奖,获奖金30万元。 2008年6月6日王锋与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 的3间私房,但未办登记过户手续。2009年4月8日, 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 世,并口头遗嘱将自己原有的6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 承(有2名医生在场)。
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应予受理 的最早申请日期是哪一天?( )
A. 2008年7月5日 B. 2008年7月6日
C. 2006年7月5日 D. 2006年7月6日
考题
刘某出海打鱼,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 )为财产代管人。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王某和刘某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考题
王某幼年丧母,父亲后与继母刘某结婚,王某与外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某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刘某因犯病丧失劳动能力,请求法院判决王某赡养,此时()。A:王某可以不付给刘某生活费
B:王某每月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刘某死后遗产由王某继承
C:王某每月必须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
D:王某应该赡养刘某
考题
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觉察,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199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晚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客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马锋即在又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自己的怀疑。199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刘娟的重婚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考题
王强(男)与刘芳(女)经人介绍相识,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王小娟,现年11周岁。2004年夏天,王强与单位女同事张英的婚外恋情被刘芳发现,后来刘芳屡次去王强单位找张英理论,王强因此受到单位领导的批评教育。2006年12月,王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芳离婚,刘芳虑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2008年7月起,王强住到其姐姐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刘芳,刘芳母女勉强靠刘芳一人工资收入维持生活。
2009年5月,王强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刘芳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第三者张英勾引所致,只要排除张英干扰,双方有和好可能,故不能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刘芳目前所住房屋系王强父母在婚前为其购买的商品房。王强提出:离婚后刘芳应搬出该房;女儿王小娟由他抚养。但刘芳不同意王强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在夫妻分居期间,王强曾向他人借债5万元,资助他的胞弟王刚做生意;刘芳向其朋友借债2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证属实。
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
在刘芳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为什么?
考题
王某,在一起海难事故中,生死不明,两年后其父母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王某死亡,但其妻害怕分割王某的财产,不同意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做法正确的是()。A、不应该宣告王某死亡B、人民法院以王某下落不明不满4年为由,驳回王某父母的请求C、应该宣告王某死亡D、人民法院以王某父母拒绝交纳诉讼费,不予受理
考题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鸡场1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因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为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B、王某只需返还房屋给刘某,无须返还房屋租金C、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D、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须返还所得收入
考题
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觉察,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199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晚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客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马锋即在又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自己的怀疑。199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马锋触犯的罪名是什么?
考题
刘某出外做生意,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人民法院应依法指定刘某的父母为财产代管人,因为指定王某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考题
刘某出海打鱼,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法院依法指定财产代管人()。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考题
判断题刘某出外做生意,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人民法院应依法指定刘某的父母为财产代管人,因为指定王某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A
对B
错
考题
问答题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200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娟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察觉,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200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日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人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叉送其两瓶,马锋即在叉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氢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避免对自己的怀疑。200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问:(1)马锋的重婚行为是否已过追诉时效?为什么? (2)刘娟的重婚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3)潘丽误将父母毒死的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4)马锋触犯的罪名是什么?
考题
问答题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觉察,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199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晚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客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马锋即在又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自己的怀疑。199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马锋的重婚行为是否己超过追诉时效?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觉察,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199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晚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客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马锋即在又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自己的怀疑。199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刘娟的重婚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考题
问答题王强(男)与刘芳(女)经人介绍相识,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王小娟,现年11周岁。2004年夏天,王强与单位女同事张英的婚外恋情被刘芳发现,后来刘芳屡次去王强单位找张英理论,王强因此受到单位领导的批评教育。2006年12月,王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芳离婚,刘芳虑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2008年7月起,王强住到其姐姐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刘芳,刘芳母女勉强靠刘芳一人工资收入维持生活。
2009年5月,王强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刘芳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第三者张英勾引所致,只要排除张英干扰,双方有和好可能,故不能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刘芳目前所住房屋系王强父母在婚前为其购买的商品房。王强提出:离婚后刘芳应搬出该房;女儿王小娟由他抚养。但刘芳不同意王强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在夫妻分居期间,王强曾向他人借债5万元,资助他的胞弟王刚做生意;刘芳向其朋友借债2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证属实。
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
王强、刘芳各自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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