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刘天顺与王凡系夫妻,膝下一儿一女,儿子为刘二,女儿为刘兰。刘天顺早年立下亲笔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在死后由儿女平分。1996年,刘天顺患肝癌后。刘二很少来照顾刘天顺,倒是刘兰一直关心他的生活,为他洗衣做饭。刘天顺觉得女儿刘兰为他付出那么多,应当多分些财产。于是亲自到公证机关立下公证遗嘱,其财产均由刘兰继承。刘二得知后,从此再不回来,见到刘天顺也不理睬,见到刘兰更是怒目而视。刘天顺病危住院,刘二也未曾探望过,弥留之际,刘天顺当着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的面,表示他的遗产全部由其妻王凡和刘兰平分。刘二得知此事,不屑一顾,反而领着妻子儿女到外地游玩。刘天顺死后,继承人因继承权发生纠纷。问:
如何确认本案中遗嘱的效力?应当按照哪个遗嘱执行?为什么?
如何确认本案中遗嘱的效力?应当按照哪个遗嘱执行?为什么?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本案中一共有三份遗嘱,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本案应当按照公证遗嘱执行分配刘天顺的遗产,因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的,其他遗嘱形式都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即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是《继承法》第20条。本案例主要围绕遗嘱的效力展开,故较为容易作答。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是《继承法》第20条。本案例主要围绕遗嘱的效力展开,故较为容易作答。
更多 “刘天顺与王凡系夫妻,膝下一儿一女,儿子为刘二,女儿为刘兰。刘天顺早年立下亲笔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在死后由儿女平分。1996年,刘天顺患肝癌后。刘二很少来照顾刘天顺,倒是刘兰一直关心他的生活,为他洗衣做饭。刘天顺觉得女儿刘兰为他付出那么多,应当多分些财产。于是亲自到公证机关立下公证遗嘱,其财产均由刘兰继承。刘二得知后,从此再不回来,见到刘天顺也不理睬,见到刘兰更是怒目而视。刘天顺病危住院,刘二也未曾探望过,弥留之际,刘天顺当着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的面,表示他的遗产全部由其妻王凡和刘兰平分。刘二得知此事,不屑一顾,反而领着妻子儿女到外地游玩。刘天顺死后,继承人因继承权发生纠纷。问: 如何确认本案中遗嘱的效力?应当按照哪个遗嘱执行?为什么?” 相关考题
考题
刘某出海捕鱼。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考题
刘某是一个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家中有父母、妻子、儿子、女儿。刘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将受益人指定为其儿子。三年后,刘某因儿子叛逆,决定将受益人更改为女儿。刘某通过遗嘱将受益人改为其女儿,并将遗嘱在公证处作了公证,但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后来刘某因车祸死亡,则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金赔付给( )。A.刘某的儿子B.刘某的女儿C.刘某的妻子D.刘某的儿子、女儿、父母、妻子共有
考题
刘某从小被张某收养,刘某成年以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来和自己同住并悉心照顾。后张某及刘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则( )说法正确。A.刘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B.刘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C.刘某无权继承张某的财产D.刘某有可能获得生父母的部分财产
考题
刘老汉早年丧妻,其下有三子:刘老大、刘老二、刘老三。在刘老汉的精心抚养下,三个儿子先后成年离家工作。刘老汉一直随着刘老二生活,但也经常到刘老大和刘老三家小住。1985年5月12日刘老汉亲笔立下遗嘱,说在其死后,老家的祖传房屋由刘老三继承,并经公证机关公证。1988年初,经检查发现刘老汉患有癌症。刘老汉住在刘老大家进行治疗。因老大侍侯周到,刘老汉便亲笔立下遗嘱,由老大继承其祖传的房屋,并有签名,注明的时间时1989年1月10日。1990年刘老汉的病情加重,由刘老二护送至老家,路上老二对刘老汉照顾的很好。刘老汉让老二把他抬到老家的乡政府,口述遗嘱,有乡秘书作记录,并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的内容是将祖传的房屋有老二继承。事情隔了不久,刘老汉不治身亡。兄弟三人处理完后事后,各拿出遗嘱要求继承祖传的房屋。问:刘老汉的祖传房屋有谁继承?说明理由
考题
刘星与谢岚结婚时,刘星带来一女刘花,谢岚带来一子起名为刘华。刘星和谢岚把刘花、刘华共同抚养长大,刘花于1968年4月出嫁,生有一子张明。刘华1970年外出工作。1980年谢岚生病住院期间,刘花经常回来探望、照料,并负担了大部分医疗费用。刘华自母亲谢岚去世后,与刘星来往很少。从1983年起,刘星年老体弱,生活困难,虽写信给刘华,要求刘华赡养,但刘华寄钱很少。无奈,在1995年,经村里同意,把张明的户口迁来,与刘星同住。刘花在张明户口未迁来之前,就为刘星还了村里的债务200元。张明与刘星共同生活4年半,每年负担外祖父的口粮、柴草等。1999年10月刘星病故,由张明负责办理了丧事,刘华因未得到通知没有回来。下面不正确的选项是:( )A.虽然刘华在谢岚去世后,很少与刘星来往,又只寄很少的一点钱给刘星,但刘华仍享有继承权B.张明不能分得刘星的遗产,只是代替母亲刘花履行赡养义务而已C.刘华、刘花与刘星、谢岚是养父母养子女关系D.只有刘花才能继承刘星的遗产
考题
刘某经商多年,实力雄厚,有甲、乙、丙、丁四个儿子,1996年,甲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1998年,甲意外身亡,刘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1年,乙的合伙人赵某看望刘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货款提走挥霍,刘某气愤不已,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5年刘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A巡房时,甲对A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A、刘某1996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B、刘某199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C、刘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D、刘某2005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考题
刘明强今年65岁,立下遗嘱:“大女儿读完大学,已经找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大专刚毕业,目前待业没有生活来源,我百年之后,所遗两居房屋,在××路××号,由小儿子继承。”刘明强亲自签名,记明年月日,不久其去世。关于本例,( )说法正确。A.刘明强的遗嘱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B.刘明强的遗嘱无见证人,无效C.刘明强的遗嘱未经公证,无效D.刘明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考题
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刘甲娶妻吴某,未生育,收养一 女刘丁。次子刘乙娶妻王某,生子刘戊。幼女刘丙嫁夫陈某,生子陈戌。1983 年刘乙因车 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方某生活。1990 年刘甲病故, 其妻吴某及养女刘丁与刘某、方某共同生活,尽到了赡养义务。1997 年刘某病重,立下自 书遗嘱,指定給刘戊现金 2 万,房屋 1 间。多年好友赵玉山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 1 万元。 同年刘某去世。经查,刘某与方某共有房屋 8 间(设每间价值 2 万元) ,存款 20 万元及家用 电器等物品(折价 4 万元) 。在遗产未分割时,刘丙去世。请问本案应如何继承?()
考题
刘某早年丧偶,退休后开了个商店,其子刘立因吸毒经常到店里拿钱,父亲不给即抢,并多次打伤其父。一次刘立因犯毒瘾又来抢钱,刘某没给,刘立拿刀就砍,刘某当场死亡。二儿子刘钊恰巧看见父亲惨死,当即将刘立打死,并因此被判刑l2年。大儿子刘建在办理父亲的丧事时,无意中发现父亲的遗嘱,写明由三个儿子平分他的遗产。于是刘建偷偷改了遗嘱,增加了1万元应继承份额。对于此案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刘建仍享有继承权B.刘钊也享有继承权C.刘立有故意杀害刘某的行为,因此丧失继承权D.刘建、刘钊和刘立应当等额继承刘某的遗产
考题
1970年刘某(男)与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儿子叫刘杰,女儿叫刘梅。1995年刘杰和刘梅先后结婚,婚后各育一子,刘杰的儿子叫刘涛,刘梅的儿子叫王林。1997年刘梅因意外死亡。1999年刘某因病去世,死前留有遗嘱,将2万元的遗产留给王林。经查,刘某夫妇共同共有的财产是10万元,无其他个人财产。刘某死后,他的亲属为遗产的分割发生了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1)李某可以获得遗产一共5万元 (2)王林可以代位继承其母的遗产份额1万元 (3)刘杰可以A.(1)(2)(4)B.(2)(3)(4)C.(1)(2)(3)D.(1)(3)(4)
考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打中劝架的刘山的要害,刘山被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
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
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
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考题
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的公证,将 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第三子为 此不满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 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虽已年满25岁,但未结婚,至 今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第三子。王、李 与刘某一家并无亲戚关系。听到第三子出事的消息 后,刘某因伤心过度而死亡。在对刘某遗产的继承上, 发生纠纷,则刘某的遗产应:( )
A.按公证遗嘱继承
B.按口头遗嘱继承
C.先按口头遗嘱继承,后按公证遗嘱继承
D.先依法定继承保留第三子的遗产份额,后按公 证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考题
李某因债务人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刘父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害儿子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人。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无权申请刘某失踪
B.刘父应提起诉讼变更财产代管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C.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变更刘妻的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D.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变更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再审程序审理
考题
村民刘男因病于2004年6月7日死亡。死亡时,留有个人遗产:存款2万元人民币;房屋六间。刘男死亡前有自书遗嘱一份,遗嘱中指定遗产“房屋六间”由一直照顾自己的侄女刘女获得。刘男并将遗嘱的副本一份交给了侄女。刘男死亡时,有父母、两个成年未婚子女刘小男和刘小女。2004年8月10日,刘男的哥哥将刘男的父母、儿子刘小男和女儿刘小女、侄女刘女召集在一起商量遗产分割的事情。在商讨过程中,刘男的父母自愿明确表示放弃对刘男遗产的继承权,刘小男和刘小女、侄女刘女则没有作出任何表示。根据案情,案中哪些人对刘男的遗产有继承权?A:刘男的父母
B:刘小男
C:刘小女
D:刘女
考题
刘明强今年65岁,立下遗嘱:“大女儿读完大学,已经找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大专刚毕业,目前待业没有生活来源,我百年之后,所遗两居房屋,在X X路X X号,由小儿子继承。”刘明强亲自签名,记某年月日,不久其去世。关于本例,( )说法正确。A.刘明强的遗嘱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
B.刘明强的遗嘱无见证人,无效
C.刘明强的遗嘱未经公证,无效
D.刘明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考题
刘某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后,他又收养了一个儿子。后来,刘某因病去世,留下了3套房子和15万的遗产,但没有立遗嘱。依据法律规定,刘某的遗产应该由()A、刘某的儿子继承B、刘某的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C、刘某的儿子和养儿子共同继承D、刘某的儿子、女儿、养子共同继承
考题
刘某生前住重庆市江北区,在该区有1幢100平方米的房屋,共4间,刘某有二子一女:大儿子、二儿子系其后夫和后夫前妻所生,女儿系刘某与前夫所生。刘某一直和大儿子共同生活,二儿子和女儿均在外市工作。刘某虽然和大儿子住在一起,但大儿子对她不孝敬,所以刘某生前暗地立下遗嘱交给其女儿,写明其死后房屋由女儿一人继承。在刘某死后,大儿子没有通知其弟、妹回重庆料理后事。他认为其母生前一直由自己赡养,房子应由他一人继承。但又怕弟、妹与其相争,遂在办完丧事后将该房以5000元的低价卖给张三,并已办好过户手续。二儿子知道后,即从外市赶回重庆,向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与其兄共同继承母亲遗产,平分房屋。法院立案后,刘某女儿闻讯亦从外市赶回重庆,向江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其母的亲笔遗嘱,并请求法院按遗嘱判决自己继承全部房屋。问:刘某的大儿子、二儿子、女儿以及张三的诉讼地位如何?为什么?
考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考题
刘某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已经成家,妻子和父母都已去世。大儿子生活较好,但不孝敬,女儿离刘某较远不便照料刘某,刘某一直与二儿子一起生活。刘某去世后,其遗产6万元应当怎样分割?()A、首先由3人协商,按他们的协议处理B、如果协商不成,3人平分C、如果协商不成,二儿子应当多分D、如果协商不成,大儿子应当少分
考题
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的公证,将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第三子为此不满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虽已年满25岁,但未结婚,至今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第三子。王、李与刘某一家并无亲戚关系。听到第三子出事的消息后,刘某因伤心过度而死亡。在对刘某遗产的继承上发生纠纷,则刘某的遗产应:()A、按公证遗嘱继承B、按口头遗嘱继承C、先按口头遗嘱继承,后按公证遗嘱继承D、先依法定继承保留第三子的遗产份额,后按公证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考题
刘某出外做生意,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人民法院应依法指定刘某的父母为财产代管人,因为指定王某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考题
问答题刘龙、刘虎、刘豹是同胞兄弟。1994年,刘的妻子因难产而死,婴儿活了下来,取
名刘波。妻子死后,刘豹因过度伤心,精神失常,偶尔清醒时,也不能照顾刘波。经治
疗,病情未好转。刘龙、刘虎即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并由村委会指定
刘龙为刘波的监护人。1996年7月,刘龙与吕放夫妇订立了书面收养协议,将刘波送给吕
放夫妇收养。此事被刘虎知道后,他要刘龙把刘波抱回来,否则就上法院。刘龙却说:
“我是监护人,送养刘波是合法的。”刘龙的送养行为是否符合《收养法》的规定?
考题
多选题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公证,将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第三子为此不满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虽已年满25岁,但未结婚,至今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第三子。王某、李某与刘某一家并无利益关系。听到第三子出事的消息后,刘某因伤心过度而死亡。在对刘某遗产的继承上,发生纠纷,则刘某的遗产应( )。A按公证遗嘱继承B接口头遗嘱继承C先按口头遗嘱继承,后按公证遗嘱继承D先依法保留第三子的遗产份额,后按公证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考题
问答题刘大明有一子一女,子刘卫国,女刘红。刘卫国有妻夏桂兰,子刘川。刘红于1999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刘大明于1998年10月立有一份遗嘱:邻居张大叔与自己故交,可继承房屋1间,现金1万;女刘红生活困难,可分得房屋3间,现金3万。多年好友赵大伯对他有恩,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现金3万。刘大明于2001年5月病故,留有房屋17间,现金11万。赵大伯于2001年1月病故,有妻张桂花、子赵海。刘大明的遗嘱应如何处理?
考题
问答题刘大明有一子一女,子刘卫国,女刘红。刘卫国有妻夏桂兰,子刘川。刘红于1999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刘大明于1998年10月立有一份遗嘱:邻居张大叔与自己故交,可继承房屋1间,现金1万;女刘红生活困难,可分得房屋3间,现金3万。多年好友赵大伯对他有恩,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现金3万。刘大明于2001年5月病故,留有房屋17间,现金11万。赵大伯于2001年1月病故,有妻张桂花、子赵海。剩余的遗产应如何继承?
热门标签
最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