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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体现了这一趋势。


参考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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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经法院依法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其出庭,但是被告人的()除外A、父母B、配偶C、子女D、同胞兄弟姐妹

考题 根据《反恐怖主义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

考题 下列关于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皆明确规定了不告不理的审判原则B.审判应遵循直接言词原则,所以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不出庭作证应受到法律的惩罚C.三大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均作出了规定,体现了审判及时原则D.审判集中审理原则不仅要求法律对审判案件的期限作出规定,还需要明确法庭审理的不间断性

考题 刑事审判活动主要围绕控诉方的举证和被告方的反驳而进行,法官(包括陪审团)处于居中公断地位的这种诉讼结构,称为:()A、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B、职权主义审判模式C、弹劾式审判模式D、纠问式审判模式

考题 以法官为中心,强调法官的主导地位而不提倡控、辩双方在审判中的积极性,主要适用于大陆法系国家的这种审判模式是:()A、弹劾式审判模式B、纠问式审判模式C、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D、职权主义审判模式

考题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了证人出庭作证的范围,法院可以强制证人到庭作证,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

考题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参加了庭审的过程,参与了旁听,有需要证人作证时,让其出庭作证。()

考题 我国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这一规定反映了我国立法上肯定了一定范围的近亲属有拒证权。()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时,宣读了因病不能出庭作证的乙的证言笔录。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该证言笔录,审判人员应当听取( )的意见。A.公诉人B.辩护人C.侦查人员D.被告人E.其他出庭作证的证人

考题 下列哪些说法体现了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特点? A.职权主义审判模式中, 法官在审判程序中居于主导和控制地位 B.控辩双方的积极性受到了控制, 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 C.法官掌握程序控制权 D.控审合一, 被告人是被追诉的客体

考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经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作证。下列人员中,属于这一规定适用范围的是( )。A.被告人的兄弟姐妹 B.被告人的配偶 C.被告人的父母 D.被告人的子女

考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考题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   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考题 英美法系国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主要实行“当事人主义”,即刑事诉讼活动主要围绕控诉方的举证和被告方的反驳进行,法官(包括陪审团)处于居中公断地位的一种诉讼结构。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诉讼过程中主要实行“职权主义”,即刑事诉讼活动以审判官为中心,强调法官的主导地位,而不是提倡当事人在诉讼中的积极性的一种诉讼模式。而我国现在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了控辩双方在刑事庭审过程中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也相应削弱了法官对庭审过程的职权干预。庭审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当事人主义化”的趋势,同时也有职权主义的技术性因素,如法官主导庭审进程、不排除法官调查权。请围绕“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谈谈你的看法。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考题 2012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的刑事诉讼法在证据制度、强制措施等方面增加了有关“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的这一修改()。A、体现了人民民主、司法独立的要求B、构建了公民实现基本权利的法律体系C、立足于对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保护D、体现了既惩治罪犯犯罪又保护了人权的法制精神

考题 1808年11月27日施行的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由总则和两篇组成共643条。这一法典的内容特点包括()。A、法典兼采纠问式与控告式的诉讼程序B、确立了起诉、预审和审判职能分立的原则C、关于审判管辖,是按照法定刑来划分法院的案件管辖的D、法典的许多内容和制度来源于1670年的刑事诉讼法令

考题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作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民警小王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可作为证人出庭B、凡是证人,人民法院都可以强制其出庭作证C、证人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人民法院可强制其到庭D、证人保护只限于证人本人,不包括其近亲属的安全

考题 民警金某在抓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林某时,目睹了其持刀拒捕并逃跑的经过。审判时,控辩双方对金某的证言有异议,如果人民法院通知金某出庭作证,金某可以出庭作证,也可以不出庭作证。

考题 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民警陶某在执行抓捕任务时,目击了黄某交易毒品的犯罪情况。其应当出庭作证B、陈某路过公园湖边时目击了徐某故意杀人。其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由其个人或所在单位承担C、证人甲因在某毒品犯罪案中作证,本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为保障其人身安全,可允许其不出庭作证D、甲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其妻子乙目睹了整个过程,庭审期间,乙拒绝出庭作证,人民法院不可以强制其出庭作证

考题 我国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此条规定是下列哪一项原则的体现?A、集中审理原则、直接言辞原则B、直接言辞原则、审判公开原则C、审判公开原则、集中审理原则D、辩论原则、直接言辞原则

考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下列人员中,适用回避制度的有()。A、侦查人员B、审判人员C、鉴定人D、证人

考题 英美法系国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主要实行"当事人主义",即刑事诉讼活动主要围绕控诉方的举证和被告方的反驳而进行,法官(包括陪审团)处于居中公断地位的一种诉讼结构。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诉讼过程中主要实行"职权主义",即刑事诉讼活动以审判官为中心,强调法官的主导地位,而不是提倡当事人在诉讼中的积极性的一种诉讼模式。而我国现在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了控辩双方在刑事庭审过程中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也相应削弱了法官对庭审过程的职权干预。庭审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当事人主义化"的趋势,同时也有职权主义的技术性因素,如法官主导庭审进程、不排除法官调查权。请围绕"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谈谈你的看法。(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字数不少于500字;(4)论审判公开原则。

考题 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经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作证。下列人员中,属于这一规定适用范围的是( )。A 被告人的兄弟姐妹B 被告人的配偶C 被告人的父母D 被告人的子女

考题 单选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A 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B 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C 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D 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考题 多选题《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3条要求完善法庭辩论规则,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发展方向B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公开性D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的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

考题 单选题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  )[2015年真题]A 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B 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C 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D 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考题 单选题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沿着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并反映在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之中。下列哪一选项没有体现出改革的内涵要求和进展动态()A 完善了回避制度,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及复议B 建立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的规则C 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D 辩护人有权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考题 单选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此条规定是下列哪一项原则的体现?(  )A 集中审理原则、直接言词原则B 直接言词原则、审判公开原则C 审判公开原则、集中审理原则D 辩论原则、直接言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