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统计师资格考试相关知识点(29)
发布时间:2020-09-19
各位小伙伴大家好,统计师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大家是否已经准备好应对即将来临的考试了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复习,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了统计师考试的相关知识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原始凭证填制和审核[了解]:
(一)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和编号
3、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4、经济业务的内容
5、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价和金额
6、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
7、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8、凭证附件
(二)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记录真实
原始凭证中所填列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有关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
2、内容完整
每张原始凭证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不得省略或遗漏。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3、填写规范
原始凭证必须使用蓝、黑色或碳素墨水填写,对于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除外)套写,做到文字简要、格式规范、字迹清晰、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数字的书写应符合会计上的技术要求,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复写的凭证要做到不串格、不串行、不模糊。
4、手续完备
原始凭证上必须有经办人员和有关单位的签名或盖章。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连续编号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查考。对于事先印有编号的原始凭证,应按编号的次序使用,在发生跳号或写错作废时,一律不得销毁,而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留存。
6、填制及时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
(四)原始凭证的审核
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应由会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形式上的审核
即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实质上的审核
就是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
原始凭证审核结果的处理:
1、对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3、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本文对各位有所帮助,预祝各位取得满意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统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罚款
C.没收违法所得
D.警告
E.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拒绝颁发涉外调查许可证
B.地方人民政府
C.国务院主管部门
D.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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