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2021-12-31)

发布时间:2021-12-31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地下埋藏物,若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内无人认领,则归国家所有。【单选题】

A.1个月

B.2个月

C.6个月

D.1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现所有人不明的地下埋藏物的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地下埋藏物,若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则归国家所有。

2、张某因与王某不和,教唆万某打砸王某停放在家门口的汽车,下列有关侵权责任的各项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多选题】

A.万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B.万某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的,由张某承担侵权责任

C.万某为15周岁中学生的,由张某与万某承担连带责任

D.万某不满10周岁的,由万某的监护人与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E.万某为75周岁以上老人的,由张某与万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1)选项AE: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AE均应由万某与张某承担连带责任。(2)选项BCD: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B、选项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C)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由教唆人、帮助人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市规划和建设局依法强制拆除杨某违法建筑物的行为属于( )。 ;【客观案例题】

A.行政处罚

B.行政奖励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强制措施

E.司法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CD:本题的强制拆除行为不是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而是管理行为已经完成,强制履行行政决定,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2)选项B:行政奖励是一种授益行政行为,而强制拆除行为属于损益行政行为;(3)选项E:本题执行的主体是市规划和建设局,属于行政机关,是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而非司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中,无效的是( )。【单选题】

A.无偿转让财产的

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C.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

D.对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选项A、B、D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5、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在(  )的情形下,行政复议终止。【多选题】

A.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B.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C.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按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

D.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致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

E.案件需要有权机关对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致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复议条例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所以选项B、C正确。选项A缺少“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条件。因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或者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导致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所以选项D、E错误。

6、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份额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乙经甲、丙、丁同意,即可以将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庚

B.乙经甲、丙、丁、戊一致同意,才可以将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庚

C.同等条件下,戊有优先购买权

D.戊没有优先购买权

E.戊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拟退出A企业的做法符合规定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1)选项A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合伙协议有约定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处理);(2)选项CD: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合伙协议有权排除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本题中,合伙协议已经排除了优先购买权的适用;(3)选项E: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7、复议期间,若奈普科技公司认为,市税务局稽查局所依据的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合法,但在对税务处理决定提出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规定,则奈普科技公司( )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文件规定的审查申请。【客观案例题】

A.可以在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该规定之日起60日内

B.应当在复议案件调查终结前

C.经省国税局同意可以

D.可以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

E.不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8、乙向甲借款5万,丙又欠乙5万,经过协商由丙直接向甲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三者之间债的移转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如果甲、乙之间协商一致,再通知丙,为债权让与

B.如果甲、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乙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C.如果乙、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甲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D.如果甲、乙、丙共同订立一个协议,则对甲与乙为债权让与,对甲与丙以及乙与丙为债务承担

E.如果甲、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丙的同意,属于债的概括承受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选项BD: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的,一般不必经债务人同意即可生效;在得到乙同意的情况下,债务承担合同当然有效;(2)选项E:债的概括承受是指债的主体一方将自己的债权和债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题中乙对丙不享有债务,只享有债权,故不构成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9、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当事人起诉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有( )。【多选题】

A.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B.错列被告的

C.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D.行政主体已变更争议行政行为的

E.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根据《适用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①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②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③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④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⑤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⑥重复起诉的;⑦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⑧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⑨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⑩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10、下列关于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增发股份、合并的说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单选题】

A.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成立,股本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系向社会公开募集

B.2010年3月28日,为进行技术改造,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增发股份2000万元

C.2012年3月10日,甲股份有限公司决议与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成立丙股份有限公司,并于4月1日通知各自债权人

D.2012年3月10日,甲股份有限公司决议与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自2012年4月6日开始,在报纸上连续刊登合并公告3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甲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方式募集的股份最多为5200万元(选项A错误);(2)增加注册资本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董事会无权决定(选项B错误);(3)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税务师事务所2020年5月对某市一企业2019年度账册进行审查,发现如下问题:
  1.2019年6月该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扩建厂房,该项在建工程2019年度未完工,产品成本8000,市价12000。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
  2.将自产产品转作固定资产。产品成本120000元,市价18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120000
    贷:库存商品  120000
  3.对某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0
    贷:坏账准备    5000
  借:本年利润    5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5000
  假定该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300万元。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请指出以上账务处理存在哪些问题?
  2.请做出账务调整分录,并计算应补交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请指出以上账务处理存在哪些问题?
  业务(1)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扩建厂房,应将成本记入在建工程科目,不是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业务(2)、(3)账务处理正确,无需调账,但企业提取坏账准备,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应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请做出账务调整分录,并计算应补交的企业所得税?
  第1项业务:
  借:在建工程     8000
    货: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
  2.请做出账务调整分录,并计算应补交的企业所得税?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8000+5000坏账准备纳税调增)×25%=3250(元)
  账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250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7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750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说法中,符合现行税法规定的有( )。

A.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B.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C.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D.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E.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答案:C,E
解析:
选项A: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结转扣除;选项B: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结转扣除;选项D: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材料五
2009年5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浩华公司于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期间,以2万元价格从威力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涉及税额近120万元,已全部抵扣。2005年6月至2009年2月,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浩华公司向7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涉及税款230余万元。案发后,负责查处此案的税务人员成某受朋友刘某之托,对浩华公司仅处以罚款即结案。根据举报查实,税务人员成某有巨额受贿行为。现成某在逃。
“情节严重”是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法定要件。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情节严重”的有(  )。

A、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谋取本单位利益而不移交刑事案件
B、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其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C、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及5人次以上

D、对依法可能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

E、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
答案:B,C,D,E
解析:
1、(1)选项AB:本案涉及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运输业发票等其他具有抵扣功能的发票 (2)选项CD:浩华公司买的是“真票”,而非“假票” (3)选项E:本案涉及的是“填好的票”,而非“空白票”。

2、(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2)解题的关键词是“案发后”,即成某的行为并不是在征收税款、发售发票、办理出口退税、办理税款抵扣过程中发生的。

3、“情节严重”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选项D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已经超过3年,属于情节严重) (2)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及“3人次以上”的(选项C已经超过3人次,属于情节严重) (3)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选项E正确)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选项B正确)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谋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选项A错误)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说明:本题提问的是“属于”情节严重的,如果提问“符合规定”的,则选项CD不选)

4、(1)刑事侦查措施通常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而非“举报人、邻居”,选项AE错误),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搜查(选项B正确),扣押物证、书证,通缉(成某在逃,适用通缉)和辨认。(2)选项C: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而非侦查措施。

关于利害关系人对自然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时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自失去音讯之日起下落不明满2年,可申请宣告失踪
B.自战争结束之日起下列不明满4年,可申请宣告失踪
C.自失去音讯之日起下落不明满4年,可申请宣告死亡
D.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的,可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E.必须先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后满2年仍未出现的,才宣告死亡
答案:A,C
解析:
(1)选项B: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下落不明满2年,可申请宣告失踪。(2)选项D: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死亡;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3)选项E: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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