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2022-05-21)
发布时间:2022-05-21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入伙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但不承担同等义务
B.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
C.新合伙人入伙应得到2/3以上原合伙人同意
D.签订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选项B,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CD,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下列关于丁银行质权设立及甲丙所办理的预告登记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丁银行的质权自乙与丁签订质押合同时设立
B.预告登记后,两未经甲同意以预购商品房为他人设定的抵押权无效
C.预告登记后,预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即归属于甲
D.预告登记后,丙对预购商品房的处分权即丧失
E.丁银行的质权自乙与丁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选项AE: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A选项错误,E选项正确。选项BCD: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该处分行为,包括转移不动产所有权、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地役权、设定抵押权等行为。
3、下列有关本案行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客观案例题】
A.若怡和公司先提出行攻复议申请且被受理,在法定复议期内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B.怡和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收强制执行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C.若怡和公司先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决定作出前又要求撤回申请,且复议机关准子撤回的,则怡和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D.若怡和公司就税收强制执行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则由法院优先管辖
E.法院审理该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起行政诉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选项E:人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上述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本案不属于上述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
4、下列关于确定遗产管理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指定
B.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C.没有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又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D.没有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生前工作单位担任遗产管理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选项BCD,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5、下列公司、股东的行为中,可以作为公司人格混同认定依据的有( )。【多选题】
A.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不作财务记载
B.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债务,不作财务记载
C.控股股东操纵公司决策过程
D.母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E.不区分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BE,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选项CD,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公司人格,由滥用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6、(教材已删除相关章节)社会保险除基本保险之外,还可以建立补充保险(如∶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人寿、健康保险等),这体现的是社会保险的()。【单选题】
A.普遍保障原则
B.合理保障原则
C.基本保障原则
D.多层次保障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多层次原则,是指社会保险除了基本保险之外,还可以建立补充保险。
7、(教材已删除相关章节)根据《监察法》规定,下列有关留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留置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次,延长时间亦不得超过1个月
B.留置是监察机关在调查公职人员涉嫌一般职务违法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收集证据,依法对被调查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C.留置是监察机关在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案件时,为查清犯罪事实,经法定程序,对被调查人采取的调查措施
D.留置是监察机关对一般违纪的被调查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留置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选项BCD,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当被调查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①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②可能逃跑、自杀的;③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④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8、下列关于善意取得适用条件的说法中,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单选题】
A.须受让的财产限于动产
B.须受让人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
C.须出让人为无权处分人
D.须受让财产是以合理价格有偿取得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善意取得制度既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
9、若法院批准兴华公司的重整申请,则兴华公司在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中,可以实施的行为有()。【客观案例题】
A.管理财产、印章、账簿、文书
B.参加诉讼或仲裁
C.决定日常开支
D.管理和处分财产
E.向特定破产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重整期间,债务人行使的主要职权有:①管理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选项A)②调查财产状況,制作财产状况告;③决定内部管理事务;④决定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选项C)⑤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是否继续营业:⑥管理和处分财产(选项D):⑦参加诉讼或者仲裁(选项B) ⑧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在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⑨请求召开债权人会议;⑩追回无偿转让的财产,为逃避务而隐匿、转移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要求出资人的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选项E: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別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10、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权利中,可以出质的有()。【多选题】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可以转让的股权
C.土地经营权
D.将有的应收账款
E.现有的应收账款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104
C.200
D.130
B.10%
C.18%
D.5%
(1)1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9000万元并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当月将受让土地使用权的80%用于开发建造住宅楼。
(2)开发期间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3000万元,其中包括:前期拆迁补偿费100万元、直接建筑成本2300万元、环卫绿化工程费用80万元、利息费用520万元(利息费用未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但无法提供银行贷款证明)
(3)开发期间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销售费用800万元。
(4)11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住宅楼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00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5)12月将已经使用过的职工宿合楼转让给政府作为保障性柱房,取得不含税收入3500万元,该职工宿舍楼于2012年自行建造,当时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100万元,转让时评估价格为3000元缴纳相关税金180万元。
已知:当地政府规定,契税税率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时发生的开发费用准予扣除的比例为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职工宿合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B.65.48
C.66.00
D.96.00
增值率=218.25÷3281.75×100%=6.65%<20%
纳税人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所以转让职工宿舍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0。
B.582.52
C.476.19
D.1308.71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50+20000/1.03×0.03+10000/1.05×0.05=1308.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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