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2022-01-21)

发布时间:2022-01-21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甲在展销会上看到乙公司展台上有一款进口食品料理机,想起同事丙前几天说想买1台料理机,遂自作主张以丙的名义向乙公司订购1台该款料理机,约定货到付款。随后,乙公司将料理机快递给丙,丙签收付款。根据《民法典》规定,乙公司与丙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为( )。【单选题】

A.效力待定

B.无效

C.可撤销

D.有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丙签收付款代表对甲行为的追认,故乙公司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2、下列关于善意取得适用条件的说法中,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单选题】

A.须受让的财产限于动产

B.须受让人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

C.须出让人为无权处分人

D.须受让财产是以合理价格有偿取得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善意取得制度既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

3、下列公司、股东的行为中,可以作为公司人格混同认定依据的有( )。【多选题】

A.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不作财务记载

B.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债务,不作财务记载

C.控股股东操纵公司决策过程

D.母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E.不区分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BE,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选项CD,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公司人格,由滥用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教材已删除相关章节)根据《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职责应当遵守的监察程序有()。【多选题】

A.处置程序

B.调查程序

C.立案程序

D.速裁程序

E.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BC,监察程序包括立案程序、调查程序、处置程序;选项DE,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分为公诉案件程序、自诉案件程序、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四种。

5、(教材已删除相关章节)社会保险除基本保险之外,还可以建立补充保险(如∶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人寿、健康保险等),这体现的是社会保险的()。【单选题】

A.普遍保障原则

B.合理保障原则

C.基本保障原则

D.多层次保障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多层次原则,是指社会保险除了基本保险之外,还可以建立补充保险。

6、下列关于确定遗产管理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指定

B.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C.没有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又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D.没有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生前工作单位担任遗产管理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选项BCD,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7、下列有关本案行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客观案例题】

A.若怡和公司先提出行攻复议申请且被受理,在法定复议期内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B.怡和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收强制执行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C.若怡和公司先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决定作出前又要求撤回申请,且复议机关准子撤回的,则怡和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D.若怡和公司就税收强制执行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则由法院优先管辖

E.法院审理该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起行政诉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选项E:人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上述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本案不属于上述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

8、(教材已删除相关章节)下列三江市监察委员会对贾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搜查贾某住处时,调查人员出示了搜查证,并有贾某及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B.由2名以上调查人员讯问贾某并全程制作笔录

C.对移送不予接受,建议移送三江市检察院处理

D.接受移送,经初步核实决定对贾某涉嫌职务犯罪立案调查

E.依照法定程序对贾某作出开除的政务处分决定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选项B,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重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调查人员采取讯问等措施,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2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选项CD,国家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选项E,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9、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可能导致合伙人被除名的事由有( )。【多选题】

A.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B.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未履行出资义务

E.合伙人个人丧失对外偿债能力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10、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够引起无因管理之债发生的有( )。【多选题】

A.邻居赡养被子女遗弃的老人

B.抢险队员奋力抢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

C.路人将晕倒的伤者送医并垫付医药费

D.居民委员会照料父母因疫情被隔离的幼童

E.承揽人为定作人保管其提供的原材料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D,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之一为管理人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选项BD不符合该要件;选项E,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20年6月某食品厂支付含税价款20600元,从某小规模纳税人收购一批农产品(已用于生产13%税率食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A.600
B.1800
C.2000
D.2600
答案:C
解析: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600÷(1+3%)×10%=2000(元)。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  )

A.合同订立后,违反约定向他人泄露合同中的商业秘密的
B.订立合同时,提供虚假情况的
C.履行合同时,不适当履行损害合同相对方利益的
D.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的
E.订立合同时,隐瞒真实情况的
答案:B,D,E
解析:
(1)选项BDE: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选项D);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选项E)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选项B);③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④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2)选项AC: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应追究违约责任。

2011年10月,某企业将自行开发的生物技术专利权对外投资,该专利权开发成本1500万元,市场价格2800万元;转让抵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作价120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1900万元,转让时发生手续费0.6万元。该企业当1月应纳营业税()万元。

A、34.97
B、35.00
C、74.00
D、119.00
答案:B
解析:
将生物技术专利权对外投资,免征营业税。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余额计征营业税,转让时发生的手续费不可以扣除。应纳营业税=(1900-1200)*5%=35(万元)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 ),属于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A.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存在亲属关系
B.鉴定意见的作出是否依据科学的方法
C.录音资料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
D.复制件证据是否通过欺诈手段获得
E.行政执法文书上印文的真伪
答案:A,B,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
  证据真实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证据是否为原物、原件,复制件、复制品与原物、原件是否相符;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所以,选项ABE正确。证据的关联性审查,主要是审查证据与待证事实是否具有证明关系;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影响证据关联性的其他因素。选项C属于对证据关联性的审查。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选项D属于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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