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7-10)

发布时间:2021-07-10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九章 债权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合同法理论,定金与预付款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 【多选题】

A.定金不具有预先支付性,而预付款具有预先支付性

B.不交付预付款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但不交付定金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C.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预付款不是一种担保方式

D.不交付定金会产生定金罚则,而不交付预付款不发生违约后果

E.法律对合同约定定金数额占主合同标的数额的比例有明文规定,对预付款数额占主合同标的数额的比例没有规定限制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1)选项A:定金和预付款都具有预付性质;(2)选项BD: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一般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因此,不交付预付款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不交付定金则定金合同不成立,既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也不会产生定金罚则;(3)选项C:定金罚则是定金担保性质的体现,而预付款不存在罚则,不作为担保方式;(4)选项E:定金的数额应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2、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 )。【单选题】

A.保证人口头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留有房屋一套,现由其亲属居住

C.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D.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②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③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④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3、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中显示:借款本金1000万元;借期1年;借款利率30%;逾期还款的,按30%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借款到期后,甲公司仅偿还300万元利息,本金至今未还。乙公司经催告无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有关当事人的主张中,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是( )。【单选题】

A.甲公司请求返还超过24%利率部分的利息60万元

B.乙公司请求返还本金并按30%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C.乙公司请求返还本金并按24%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D.乙公司请求返还本金并按30%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约定利率超过24%但未超过36%,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C: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3)选项D: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甲曾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交付乙2000元,后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当着甲的面将丙殴成重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甲应在丙被殴伤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D.甲应在丙被殴伤1年内行使撤销权

E.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1)选项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2)选项B:赠与人的撤销权不能由其近亲属行使;(3)选项CD: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4)选项E: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5、有关张某及其家人请求赔偿的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张某有权以侵权为由向汽车生产商甲请求赔偿

B.张某有权以侵权为由向汽车销售商乙请求赔偿

C.张某有权以违约为由向汽车销售商乙请求赔偿

D.张某的家人有权以侵权为由向汽车生产商甲请求赔偿

E.张某的家人有权以违约为由向汽车销售商乙请求赔偿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选项ABD: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并不限于合同相对方)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侵权损害赔偿;(2)选项CE:违约责任属于合同责任,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汽车买卖合同在张某和汽车销售商乙之间成立,张某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但张某的家人并非合同当事人,无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编制合并利润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时,需要调整抵销的项目有( )。

A.内部应收账款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B.内部投资收益项目
C.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项目
D.内部债权债务项目
E.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
答案:A,B,C,E
解析:
编制合并利润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需要调整抵销处理的项目主要包括:(1)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项目;(2)内部投资收益项目,包括内部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项目、内部股份投资收益项目;(3)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即与内部交易相关的内部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的资产减值损失;(4)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

如果纳税义务人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 内仍未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A.15日
B.30日
C.3个月
D.6个月
答案:C
解析:
纳税义务人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强制扣缴、变价抵缴。

根据民法上的共有理论,关于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有()。

A、按份共有可以存在于不动产之上,不能存在于动产之上
B、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
C、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D、共有是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个物拥有数个所有权,它是所有权排他性的一个例外
E、共有是数人享有同一个所有权
答案:B,E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按份共有既可以存在于不动产之上,也可以存在于动产之上。所以选项A错误。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原则上无分割请求权。所以选项C错误。共有的所有权在形态上是一个。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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