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0-10-18)
发布时间:2020-10-18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刑事诉讼证据收集、举证和审查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负责收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
B.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C.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D.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选项A: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2、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针对债务人处理财产的有关行为,管理人提出请求撤销而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多选题】
A.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
B.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C.债务人因经营失误而支付赔偿金
D.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电费
E.债务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1)选项ADE: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选项D);②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选项A、选项E);③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2)选项B: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3)选项C:经营失误而支付的赔偿金形成破产债权,依破产程序公平受偿,债务人个别清偿的,管理人有权申请撤销。
3、某县税务局对辖区内个体户刘某作出了若干行政决定,刘某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县税务局作出的下列决定中,刘某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单选题】
A.决定对刘某的税款征收方式由定期定额征收改为查账征收
B.要求刘某补缴少缴的税款
C.对刘某加收滞纳金
D.对刘某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相对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适用复议前置;(2)确认税款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均属于征税行为,处以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4、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履行的程序是( )。【单选题】
A.设区的市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省级监察机关备案
B.设区的市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省级监察机关批准
C.县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D.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5、根据民法基本理论,下列关于民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单选题】
A.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B.民法主要通过强制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
C.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司 法和民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准则
D.我国民法属于成文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我国民法主要通过任意性规范(而不是强制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合伙人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人丙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E.合伙人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企业资产的营运能力分析
C.企业的盈利能力分析
D.企业的资金实力总体评价
B.债权人应当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C.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D.债权人在破产财产开始分配后补充申报的债权不能作为破产债权
E.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可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问题:该公司就货物抵消招待费用应作的调整分录。
不能。王先生是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借款,王先生的个人利息支出不能在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
王先生按银行贷款利率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利息,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王先生应缴纳的增值税=500×6.5%×6/12/(1+3%)×3%=0.47(万元)
王先生应缴纳的城建税=0.47×7%=0.03(万元)
王先生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0.47×3%=0.01(万元)
王先生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0.47×2%=0.01(万元)
王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6.5%×6/12/(1+3%)×20%=3.16(万元)。
(3)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规定条件的(关联方债资比例和利率标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金额=200×2×6.5%×6/12=13(万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7-15
- 2021-04-16
- 2020-10-19
- 2020-07-29
- 2020-03-24
- 2021-01-04
- 2020-09-03
- 2019-10-31
- 2021-01-19
- 2021-07-27
- 2020-11-10
- 2020-11-20
- 2021-07-13
- 2020-05-23
- 2021-07-25
- 2021-06-06
- 2021-04-20
- 2020-08-03
- 2021-03-06
- 2020-06-28
- 2020-11-03
- 2020-12-05
- 2020-04-10
- 2020-04-03
- 2021-05-01
- 2020-06-10
- 2020-10-14
- 2019-01-04
- 2021-06-28
- 202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