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2-01-08)

发布时间:2022-01-08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时限,表述不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B.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5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C.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D.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E.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5日内,依法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选项E: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法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

2、下列权能中,( )属于物权和债权共同具有的权能。【单选题】

A.占有

B.处分

C.给付受领

D.给付请求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的权能。债权的权能包括: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债权保护请求权、处分权能。物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3、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提出退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的债务。如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丁的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丁可以分别向甲、乙、丙要求偿还5万元、3万元、2万元

B.丙已经退伙,丁不能要求丙承担任何债务

C.丁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

D.丁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偿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10万元

E.丁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偿还10万元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1)选项AE: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2)选项BCD:普通合伙人丙应当对其退伙前的企业债务1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根据物权法理论,物上请求权(  )。【多选题】

A.以物权的存在为前提

B.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C.作用在于排除对标的物支配所存在的种种妨害

D.包括排除妨碍请求权

E.包括恢复原状请求权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1)选项ABC:物上请求权以物权的存在为发生前提,其作用在于排除对标的物支配所存在的种种妨害;(2)选项DE:物上请求权的内容包括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等。

5、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单选题】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旧电脑的买卖合同关系 

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故不是民法调整对象,其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合同中,属于要式法律行为的有( )。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保证合同
D.借用合同
E.抵押合同
答案:C,E
解析:
本题考核要式法律行为。赠与合同、买卖合同、借用合同均为不要式合同。所以选项ABD错误。

税收执法监督的特征不包括( )。

A.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B.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可以是审计机关
C.税收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D.税收执法监督的内容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答案:B
解析:
非税务机关的组织或者个人,如审计机关,也可以依法对税务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但这不属于税收执法监督的范围。

在租赁合同中。关于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A.当事人可约定承租人负维修义务
B.若当事人无约定,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
C.若当事人无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D.若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不得自行维修
E.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租赁合同。依《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AB正确,选项CE错误。依《合同法》第221条规定,承租人在租
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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