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章节练习(2021-07-28)
发布时间:2021-07-28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共5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不定项。小编为您整理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所有会计档案均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
B.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1年
C.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
D.由档案机构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正确:本题考核会计档案管理。选项ABD错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的会计档案,必须满足法定条件(选项A错误);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选项B错误);由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选项D错误)。
2、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的,应满足条件包括()。【多选题】
A.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B.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
C.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D.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CD符合题意:本题考核会计档案的归档。
3、3.关于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不定项】
A.财务会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才能对乙公司提供
B.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C.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D.法定代表人周某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所有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都必须经过审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2)选项BCD:由单位领导人(周某)、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 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会计主管人员签章。
4、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税额为16万元,后发现合同约定价税合计金额为100万元,该发票不能更正,只能由乙公司重开。()【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本题考核会计凭证。原始凭证金额错误不得更正,应由出具单位重开。
5、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本题考核会计法律制度概述。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选项A不符合题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企业销售产品应交的各种税金,包括消费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都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
A.正确
B.错误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甲企业从乙企业购进一批设置,价款为 80 万元,甲企业开出一张付款期限为 6 个月的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乙企业,丙企业在该汇票的正面记载了保证事项,乙企业取得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企业。汇票到期,丁企业委托银行收款时,才得知甲企业的存款账户不足支付。银行将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和该商业承兑汇票一同交给丁企业。丁企业遂向乙企业要求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丁企业在票据未获付款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向乙企业要求付款?为什么?
2 )丁企业在乙企业拒绝付款的情况下是否可向甲企业、丙企业要求付款?为什么?
3 )如果丙企业代为履行票据付款义务,则丙企业可向谁行使追索权?为什么?
(1)丁企业在票据未获付款的情况下有权向乙企业要求付款。根据《票据法》规定,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受到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
(2)丁企业可以向甲企业、丙企业要求付款。根据《票据法》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因此,丁企业有权向甲企业、乙企业、丙企业进行追索。
(3) 如果丙企业代为履行票据付款义务,则有权向甲企业进行追索。因为丙企业是保证人,甲企业是被保证人,保证人在被保证人不能履行票据付款的责任时,以自己的金钱履行票据付款义务,然后取得持票人的权利,可向票据债务人(甲企业)追索。
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适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 )。
A.增值税
B.消费税
C.土地增值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根据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计算金融保险业的工农业税时,下列有关营业额的确定方法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A.一般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B.有价证卷买卖业务以卖出价为营业额
C.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D.外汇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一般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外汇、有价证券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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