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特殊情况及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发布时间:2019-03-20
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提示】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平时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的金额是由“本年利润”及“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合计填入;年末,由于“本年利润”已转入“利润分配”,所以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只有“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应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核定的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其收支的现金可不入账。 ( )
因特殊情况的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应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核定的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须人账。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起算时间是( )。
A.从立卷之日的次日算起
B.从月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C.从季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D.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本题考核点是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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