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2021-10-12)

发布时间:2021-10-12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多选题】

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B.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C.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D.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故选项A不符合规定;(2)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因此选项B也不符合规定。

2、甲、乙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双方订立书面合伙协议时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亏损由乙承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选项A不符合题意。

3、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单选题】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再审程序。1、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选项D符合题意)2、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选项A不符合题意);(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选项BC不符合题意);(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4、要约邀请的目的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没有法律约束力。 (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的目的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5、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多选题】

A.油气田企业与非油气田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生产性劳务

B.邮票部门销售邮票

C.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D.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根据规定,油气田企业与非油气田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生产性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6、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的担保方式有( )。【多选题】

A.保证人保证

B.支付定金

C.提供财产抵押

D.约定违约金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担保方式。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约定违约金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

7、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甲可就该轿车设立质权

B.甲可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

C.就该轿车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D.就该轿车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动产可以抵押、质押;选项C错误: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选项D错误:以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增加注册资本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但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作出决议。并无“出席会议”之规定。选项A不符合题意。

9、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李某拟将其所有的一套商住两用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办公用房。关于交易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该交易在获得公司监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B.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C.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D.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允许此种交易,该交易可以进行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10、下列有关定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B.定金的数额应当为主合同标的的20%,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

C.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即使主合同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但主合同仍不成立

D.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也适用定金罚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选项C错误: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选项D错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直接材料消耗及采购预算和直接工资及其他直接支出预算均同时反映业务量消耗和成本消耗,但后一种预算的支出均属于现金支出。(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材料采购有赊付、现付问题,但工资不应拖欠,均应用现金支付。

法律行为的特殊书面表现形式为( )。

A.公证形式

B.审核批准

C.登记

D.公告

正确答案:ABCD
法律行为的特殊书面表现形式指公证形式、审核批准、登记、公告形式。

中国证监会2011年4月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10年2月10 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甲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将其注销。 (2)2010年3月1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奖励职工而收购本公司6%的股份,收购资金6000万元全部计入甲公司的成本费用,截至2011年4月10日,收购的股份尚未转让给职工 (3)2010年5月,经甲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王某同甲公司进行了一项交易,王某从中获利20万元。 (4)甲公司董事张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2010年5月10日,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直至6月15日仍未对张某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韵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王某的收入应如何处理?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A股东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时,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在本题中,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问超过了10 日。
(2)①收购股份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②将收购资金全部计人成本费用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③将收购股份转让给职工的时间不符台规定。根据规定,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3)①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②王某的收人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4)A股东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丙、丁、戊于2010年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出资比例为22%、30%、20%、20%、8%。2014年A公司发生有关事项如下:

(1)3月,甲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请求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如期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就A公司为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甲、乙、戊赞成,丙、丁反对,股东会作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

(2)6月,因A公司实力明显增强,乙提议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此董事会按期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就变更公司形式事项进行表决时,乙、丙、丁赞成,甲、戊反对,股东会作出了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简答说明理由。

(2)股东会作出的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甲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甲出资比例占22%,而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甲代表的表决权达到十分之一以上,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决议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规定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规定,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题目中接受担保的股东甲没有回避表决,不符合规定。(教材p36)(3)决议合法。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题目中乙丙丁赞成,三人代表的表决权为70%,决议通过。(教材p49)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