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2020-05-17)
发布时间:2020-05-17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如二者不一致的,则()。【单选题】
A.以中文大写为准
B.以数码为准
C.以中文大写和数码较小者为准
D.票据无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记载事项的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2、某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有( )。【多选题】
A.发行价格拟定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5%
B.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C.上市公司最近1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D.上市公司现任董事最近24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1)选项A:只要不低于90%即符合条件;(2)选项C:上市公司最近1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3、根据《证券法》规定,任何人担任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后,以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必须转让。(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证券交易的规则。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4、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法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该法定期间为( )。【单选题】
A.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公开后5日内
B.上市公司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
C.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市公司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
D.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后6个月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证券交易的规则。《证券法》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5、下列属于资本项目的有()。【多选题】
A.劳务收支
B.资本转移
C.直接投资
D.证券投资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本项目。劳务收支是经常项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体现了( )。
A.宏观调控立法权
B.宏观调控执法权
C.市场规制立法权
D.市场规制执法权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调制权。调制主体对垄断行为的立法,体现了市场规制立法权。
【该题针对“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知识点进行考核】
下列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负责人的是( )。
A.因违法行为被群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董事自被解除职务之目起未逾5年
B.因违法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来清偿
本题考核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负责人的人员。根据规定,有《公司法》第57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1)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2)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法定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以上选项C和D符合《公司法》第57条的规定。
投资者作为投资投入企业的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单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
投资者作为投资投入企业的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了如下的( )情形外,不得抽网其股本。
A.未按期募足股份
B.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C.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D.任何情况下均可以抽回
解析:本题考核发起人、认股人抽回股本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了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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