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021-12-07)

发布时间:2021-12-07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试共5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主合同解除对担保合同的影响。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多选题】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

C.物资及现金溢余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D符合题意: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根据规定,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而不是免税收入;选项C符合题意:企业物资及现金溢余属于应当征税的其他收入,并非免税收入;选项B不符合题意。

3、以下行为中,构成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商誉行为的有()。【多选题】

A.甲食品厂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舆论误指为乙食品厂产品,乙食品厂公开说明事实真相

B.甲汽车厂不满乙钢铁厂起诉其拖欠货款,散布乙钢铁厂产品质量低劣的虚假事实

C.甲冰箱厂散布乙冰箱厂售后服务差的虚假事实,虽未指名,但一般人可以推知

D.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但只是告诉了乙灯具厂的几家客户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诋毁商誉行为。本题中,选项A乙食品厂没有捏造、散布虚伪事实,不属于诋毁商誉行为。选项B的经营者不是竞争关系,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商誉行为。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是( )。【单选题】

A.只能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C.合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点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不能并用。

5、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 (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选项B符合题意:对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权提出董事、监事人选。选项A不符合题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剩余股利政策能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使企业价值长期最大化。( )

正确答案:√
剩余股利政策下,留存收益优先保证再投资的需要,从而能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使佘业价值长期最大化。

甲、乙、丙三公司均为丁公司的债权人。丁公司于2007年2月1日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并于2007年5月10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核实情况为:(1)甲公司与丁公司于2006年1O月20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履行期为1年,丁公司宣告破产时,该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管理人A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在征得人民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决定继续履行合同。为此丁公司支付甲公司1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公证费、律师费1万元。(2)乙公司与丁公司于2006年3月20日签订一份承揽合同。2006年5月20 日丁公司将其名下一厂房作为抵押物与乙公司的承揽合同作了担保。(3)丁公司为申请其破产支付诉讼费8万元,评估费2万元,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3万元。

根据上述事实及《破产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

(3)管理人能否对乙公司与丁公司基于承揽合同而签订的抵押合同行使撤销权?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为申请其破产支付诉讼费8万元,评估费2万元,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3万元为破产费用;丁公司支付甲公司l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公证费、律师费l万元属于共益债务。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原则为: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②破产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③破产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④破产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3)管理人可以对乙公司与丁公司基于承揽合同而签订的抵押合同行使撤销权。根据《企
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丁公司于2007年2月1日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2006年5月20日丁公司将其名下一厂房作为抵押物对与乙公司的承揽合同作了担保,丁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以厂房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故管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下列各项中,不会引起长期债券投资账面发生变化的是( )。

A.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进行溢价摊销

B.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进行折价摊销

C.对面值购入、分期付息的债券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D.对面值购入、到期一次付息的债券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正确答案:C
解析:对分期付息的债券确认债券利息收入应记入“应收利息”,而不会引起长期债券投资账面发生变化。

《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包括( )。

A.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B.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

C.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与等合同关系

D.收养协议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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