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报考税务师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21-01-09


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报考税务师资格考试


最佳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税务行政行为具有( )等特征。

A.排除裁量性
B.单方意志性
C.效力未定性
D.意思自治性
E.从属法律性
答案:B,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法律行为。行政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下列各种计价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顺序为由小到大的是(  )。

A.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
B.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C.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
D.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
答案:B
解析:
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存货的成本最小;移到加权平均法次之;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将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与前两种方法相比最高,使发出存货的成本最大。选项B正确。

【知识点】 存货的计量,存货的计量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追回权和取回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
C.对因《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D.权利人主张取回权,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权利人有权以管理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E.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交债权人会议前提出
答案:A,B,C,E
解析:
本题考核追回权和取回权。选项D中,应当以“债务人”为被告,而不是以“管理人”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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