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对报考地区有什么限制吗?

发布时间:2021-12-30


税务师考试对报考地区有什么限制吗?


最佳答案

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可以异地报考。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收人2060元,该固定资产原值10000元,已经计提折旧7000元。该纳税人按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该项业务应纳增值税()元。

A.58.25
B.60.00
C.40.00
D.194.17
答案:C
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 (除其他个人外)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2060+ ( 1+3%) x2%=40 (元)。


某地方铁路公司,新建办公楼占用耕地20000平方米,建职工住宅占用耕地3000平方米,建幼儿园占用耕地500平方米,建地方铁路线路占用耕地18000000平方米,除铁路线路税额的特殊规定外,当地适用耕地占用税税额25元/平方米,该铁路公司应该缴纳耕地占用税( )元。

A.6500000
B.36512500
C.36575000
D.36875000
答案:C
解析: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该铁路公司应缴纳耕地占用税=(20000+3000)×25+18000000×2=36575000(元)。

【知识点】 其他

下列情形中,不能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 。

A.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B.债务人被依法注销,其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收账款
C.债务人2年未偿清且有确凿证据证明无力偿还的应收账款
D.法院批准破产重组计划后无法追偿的应收账款
答案:C
解析: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 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 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 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4年)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或有事项确认为预计负债应同时满足的条件有(  )。

A.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B.履行该义务有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C.流出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得到补偿
D.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E.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答案:A,D,E
解析: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选项A、D和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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