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税务师考试报名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12-22


广东税务师考试报名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佳答案

1、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生,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可在下一考试年度补填学历(学位)证书编号信息。
2、持国外学历证书的,国外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学历证书遗失、损毁的,建议报名前登录学信网查验自己的学历信息,学信网查验不到的学历、军校毕业学历、党校毕业学历等可向学信网免费申请电子验证报告。
4、对于广东地区的考生来说,考点城市一共有13个,具体考点城市为广州市、东莞市、佛山市、惠州市、珠海市、中山市、湛江市、江门市、汕头市、清远市、茂名市、肇庆市、梅州市,广东的考生们可以就近选择考点,只不过需要注意具体的考点还是要在准考证上查看。
5、税务师考试一共五门,五门科目都有或多或少的关联,广东地区考生需要会根据自己基础以及备考时间来确定本年度的考试科目搭配方案。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占用菜地开发花圃
B.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
C.占用耕地开发经济林
D.占用耕地开发茶园
答案:B
解析:
选项B,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行为,应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的发票有( )。

A.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B.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C.建筑服务预收款
D.销售工期超过12个月的飞机的预收款
E.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答案:A,B,C,E
解析:
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选项D纳税义务发生了,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办理汇算清缴的相关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

A.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的,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B.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在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C.纳税人当年只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且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D.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前,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答案:B,C,E
解析: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李先生与合伙人在A市共同兴办了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比例为5:5。2020年年初,李先生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了2019年度的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以及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该合伙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反映:合伙企业2019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7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营业成本41万元,税金及附加4万元,销售费用15.5万元,管理费用8.5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1.35万元,营业外支出5万元,利润总额6万元。经税务部门审核,发现如下问题:
  (1)合伙企业在2019年度给每位合伙人支付工资96000元,已列入成本。
  (2)合伙企业年季度末向每名合伙人预付股利5000元,已列入成本。
  (3)销售费用账户列支广告费2.5万元和业务宣传费0.5万元。
  (4)其他业务收入是两位合伙人对外投资分回的红利,对外投资的出资比例与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相同。
  (5)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包括合伙企业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2万元。
  (6)李先生在B市另有乙合伙企业,按投资比例分得的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6.4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调整事项。李先生选择从甲企业中扣除投资者费用。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企业甲可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及业务招待费。
  (2)合伙企业甲的应纳税所得额。
  (3)李先生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4)李先生2019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700000×15%÷10000=10.5(万元),实际支出额低于限额,不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700000×0.5%=3500(元)PK1.35万元×60%后取其小为0.35万元,实际支出额为1.35万元,应调增所得额10000元。
  可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3万元,业务招待费3500元。
  (2)甲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60000+96000×2+5000×4×2+10000+20000-100000=222000(元)
  (3)李先生在甲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22000×50%-5000×12=51000(元)
  2019年度汇总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6.4+5.1=11.5(万元)
  全年应缴税额=11.5×20%-1.05+10×50%×20%=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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