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税务师的五门科目从难到简怎么排序呀?

发布时间:2021-12-21


请问税务师的五门科目从难到简怎么排序呀?


最佳答案

1、《税法一》难度:★★
《税法一》科目共有九章的内容。作为考试科目中难度最低的一门科目,历年来它都受到考生的热烈追捧,也是第一次报考税务师考试的首选。《税法一》注重基础知识,章章有题,重点章节明显。从历年的考情分析来看,第二章(增值税)、第三章(消费税)、第五章(资源税)、第六章(车辆购置税)、第七章(土地增值税)以及第九章(环境保护税)都是考试重点考查的地方。对于第一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来说,可以先从这几个章节入手进行复习。
2、《税法二》难度:★★★
《税法二》作为“三税”中的其中一项,通常和《税法一》、《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放在一起作为报考科目的选择。《税法二》同样注重基础知识,且考查细致,涉及范围广,内容上共有十个章节需要考生学习。从历年的考情来看,第一章企业所得税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是考试重点考查的地方,而对于难点较多的第三章国际税收则考查较少。
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难度:★★★
作为“三税”的最后一门,《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是很多理工科或者记忆力稍弱的考生的“噩梦”。《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查内容均为法律条款和法规政策,虽然考查的题目均为客观题形式,无需简答,但依然需要考生在备考期间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背诵,记忆。从历年的税务师考试来看,其重点考查的地方在第七章物权法、第十章公司法律制度和第十一章破产法律制度上,与其他年份考查重点类似,但仍需要考生用心备考。
4、《财务与会计》难度:★★★★
《财务与会计》是一门考查内容广泛而全面,学习难度较大的考试科目。它共分为两部分:财务管理和会计。财务管理所占分值较低,约占30分;而会计部分所占分值较多,约为110分左右。根据历年年的考情来看,考试重点考查了第五章(投资管理)、第九章(流动资产(一))、第十一章(非流动资产(一))、第十二章(非流动资产(二))、第十六章(收入、费用、利润和产品成本)和第十七章(所得税)的内容。与上一年度相比,考试难度略有下降。
5、《涉税服务实务》难度:★★★★★
《财务与会计》是一门考查内容广泛而全面,学习难度较大的考试科目。它共分为两部分:财务管理和会计。财务管理所占分值较低,约占30分;而会计部分所占分值较多,约为110分左右。根据历年年的考情来看,考试重点考查了第五章(投资管理)、第九章(流动资产(一))、第十一章(非流动资产(一))、第十二章(非流动资产(二))、第十六章(收入、费用、利润和产品成本)和第十七章(所得税)的内容。与上一年度相比,考试难度略有下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在2019年4月全国税法宣传月期间,负责为广大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现有企业财务人员咨询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问题,请分别予以回答:
<1>、请简述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支出的扣除标准?
若存在多个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能否叠加享受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2>、请简述专项附加扣除中,继续教育支出所包含的内容?会计人员每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支出能否扣除?
<3>、请简述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租金支出的扣除政策?若纳税人将当地尚在偿还贷款的自有住房出租后在当地小学附近再次租赁住房居住,其住房租金支出能否扣除?
<4>、请说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多名老人的支出能否叠加扣除?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其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应如何分摊?

答案:
解析:
<1>、子女教育支出的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若存在多个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可以叠加享受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2>、 继续教育支出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支出不属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不能在个税税前扣除,但是会计人员因取得的初级,中级,高级,注会及税务师等职业资格发生的支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在一定的标准内扣除。
纳税人在当地有自有住房,若属于首套住房,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得再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4>、 赡养多名老人的支出不得叠加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应报经审核批准的部门是( )。

A:财政部
B:国家税务总局
C:省级税务机关
D: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答案:C
解析:
个体工商户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须报经省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纳税人,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

A.停牌的上市公司
B.跨省界汇总纳税企业
C.擅自销毁账簿的汽车修理厂
D.经营规模较小的税务师事务所
答案:C
解析:
企业所得税不适用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包括以下六大类别:(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二)汇总纳税企业;(三)上市公司;(四)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知识点】 其他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