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2-17
税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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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是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ecctaa.com)报名,打印准考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9年)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后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和复制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和复制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为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末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海河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
下列有关甲、丙出资行为及其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为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末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海河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
下列有关甲、丙出资行为及其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因甲、丙未出资,海虹公司增资时有权限制甲、丙新股优先认购权
B.甲、丙未出资行为构成对乙的违约
C.甲、丙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D.因甲、丙未出资,海虹公司有权限制甲、丙的利润分配请求权
E.甲、丙未出资行为构成对乙的侵权
B.甲、丙未出资行为构成对乙的违约
C.甲、丙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D.因甲、丙未出资,海虹公司有权限制甲、丙的利润分配请求权
E.甲、丙未出资行为构成对乙的侵权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D: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2)选项BCE: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构成违约而非侵权)。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在( )的情形下,行政复议终止。
A.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B.案件需要有权机关对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致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
C.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D.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致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
B.案件需要有权机关对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致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
C.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D.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致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终止。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复议条例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根据行政法理论,下列关于行政主体职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行政强制权指的就是强制执行权
B.行政解释权严格来说也是一种行政立法行为
C.行政司法权包括行政调解权.行政仲裁权.行政裁决权等
D.监督行政主体享有的是行政监督检查权
B.行政解释权严格来说也是一种行政立法行为
C.行政司法权包括行政调解权.行政仲裁权.行政裁决权等
D.监督行政主体享有的是行政监督检查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职权的相关内容。行政强制权包括即时强制权和强制执行权。行政解释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立法行为。行政监督检查权是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而监督行政主体是对行政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的行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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