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中的人力证书和人力管理师证书可不可以...

发布时间:2021-03-07


高级经济师中的人力证书和人力管理师证书可不可以通用?


最佳答案

两个考试证书不通用。
人力资源管理师属于职业资格考试的技师资格,而初级经济师属于初级职称资格,这两个考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尚未挂牌成立时,人力资源管理师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考(劳保部),而经济师属于人事部主考。
而现在经济师属于人社部主考,并且是全国统考,人社部统一发证;人力资源管理师则2020年在人社部的监督下,确认下放到各地自行组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获得了一项工艺方法的专利权,该工艺方法的实施需要使用一种专用装置X,该工艺方法直接获得产品Y。甲并未申请该专用装置X的专利保护。甲与乙订立书面购销合同,甲向乙出售一批该专用装置X。所述合同中,甲未对该装置X的使用方法提出任何限制。乙使用该批装置X按照甲公司的专利方法制造产品Y,并将其批发给丙。丙在市场上公开销售该产品Y。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和丙侵犯了甲的方法专利权
B.乙未侵犯甲的方法专利权,丙侵犯了甲的方法专利权
C.乙侵犯了甲的方法专利权,丙的行为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D.乙未侵犯甲的方法专利权,丙的行为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该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法》第十二条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该规定并没有强调所订立的实施许可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因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订立形式不限于书面、明示的合同。尽管乙未与甲订立关于专利方法的实施许可的书面合同,但是,乙与甲订立购买实施该专利方法的专用装置X的合同时,合同没有明示提出对该专用装置X的使用限制。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应当推定乙购买该装置X的目的就是实施该专利方法,即乙从甲购买该专用装置X的同时,即获得了“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默示许可”。故乙未侵犯甲的方法专利权。因此,选项A和C的说法是错误的。《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如前所述,乙实际上获得了实施该专利方法的默示许可,丙所销售的产品Y属于“由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的产品,因此丙的行为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D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

甲企业5月份账面记载A产品销售数量1000件,不含税销售单价为200元。已知A产品月初结存数量100件,本月完工入库数量1500件,通过实地盘点得知A产品月末库存数量为300件,甲企业应调增销售收入( )元。


A.20000

B.50000

C.60000

D.100000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销售数量的检查方法。

本期产品销售数量=上期产品结存数量+本期产品完工数量-本期产品结存数量=100+1500-300=1300(件)

甲企业应调增销售收入=(1300-1000)×200=60000

在先权利包括( )。

A.著作权

B.外观设计专利权

C.企业名称权

D.肖像权

E.注册商标之间的争议
答案:A,B,C,D
解析:
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和企业名称权,同时明确将注册商标之间的争议排除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外。而理论界普遍认为,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也应属于“在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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