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从事工程行业,请问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有...

发布时间:2021-07-14


目前从事工程行业,请问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有不有作废时间限制?


最佳答案

注会综合阶段考试成绩有效期不限。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以前的规定是必须在五年内通过综合阶段考试。自2019年注会综合阶段考试开始,CPA综合阶段取消了年限的要求,考生什么时候通过都可以。注会专业阶段考试成绩有效期为5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单科成绩保留5年,考生需要在5年内通过六科。若没有在5年内通过六科考试,那么第六年报考开始,第一年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第七年报考时,第二年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以此类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4年11月,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简称“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简称“IPO”)的申请。为解决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顺利实现上市目标,甲公司董事长赵某决定通过外部借款、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冲减应收账款。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间,甲公司通过上述方式虚构回收应收账款1.5亿元。
2017年1月,甲公司取得证监会《关于核准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批复》。3月,甲公司发布招股说明书,其中包含上述2014年至2016年间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虚假财务数据。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IPO提供审计服务并开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丙律师事务所为甲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中载明“根据上市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文件、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上市申请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2017年4月1日,甲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7年12月22日,投资者钱某以每股16.5元的价格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2018年3月10日,钱某以每股14.3元的价格卖出其中5000股,其余部分继续持有。
2018年7月,证监会启动对甲公司违法行为的调查。经查,乙会计师事务所在对甲公司2015年财务报表中的应收账款进行审计时,向甲公司46家客户发出询证函,有30家客户未回函,会计师仅对其中4家进行了替代测试;丙律师事务所则未对甲公司为减少应收账款而伪造的重大借款合同进行核查、验证。
证监会还查明,赵某存在假借其他员工名义从公司借款供个人使用的情形。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累计借款金额达6000万元;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该事项。
另外,在接受证监会调查过程中,甲公司董事孙某称:“公司都由董事长赵某说了算,我平时对公司事务不怎么关注,对公司会议只是例行参加,只负责签字。”
2018年8月8日,证监会对甲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甲公司在IPO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8月10日,甲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复牌交易。投资者李某于8月14日以每股3.5元的价格买入甲公司股票2万股,之后甲公司股价持续下跌。李某于8月22日以每股2.5元的价格将持有的2万股股票全部卖出。
投资者钱某于8月25日以每股2.3元的价格卖出其剩余的5000股甲公司股票。
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后,2018年9月24日,证券交易所暂停甲公司股票交易。2019年3月24日,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甲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应否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财务数据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2)乙会计师事务所应否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财务数据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3)丙律师事务所应否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财务数据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4)赵某从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孙某“平时对公司事务不怎么关注,对公司会议只是例行参加,只负责签字”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证券交易所终止甲公司上市,甲公司能否重新申请上市?并说明理由。
(7)投资者李某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并说明理由。
(8)投资者钱某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其于2018年3月10日和2018年8月25日两次卖出甲公司股票的投资损失?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赵某应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财务数据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义务,应当视情形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行政责任,但其能够证明已尽忠实、勤勉义务,没有过错的除外。在本题中,赵某为甲公司董事长,赵某直接决定通过外部借款、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冲减应收账款,应当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乙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财务数据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3.丙律师事务所应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财务数据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4.赵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5.孙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在本题中,孙某作为公司董事,却不关注公司事务,明显违反了勤勉义务。
6.甲公司不得重新申请上市。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因存在欺诈发行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在交易所重新上市。
7.投资者李某无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
根据规定,李某在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揭露日之后才买入甲公司股票,其投资损失与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不构成因果关系,因此李某无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
8.①2018年3月10日卖出股票所受的投资损失不能要求赔偿。
根据规定,钱某在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揭露日之前就卖出了甲公司股票,其投资损失与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不构成因果关系,因此钱某无权要求甲公司赔偿该投资损失。
②2016年7月25日卖出的股票所受的投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根据规定,钱某在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之后、揭露日之前买入,揭露日之后卖出,其投资损失与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构成因果关系,因此钱某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该投资损失。


甲公司2×18年10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固定资产转让协议,假定该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当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尚可使用寿命为5年;账面原值为2000万元,原使用寿命为10年,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至2×18年10月1日已计提折旧10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协议处置价款为900万元,预计出售费用为10万元。假定2×18年12月31日,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仍为890万元,该固定资产尚未转移至乙公司。不考虑其他因素,2×18年12月31日,该项资产在甲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应列报的项目和金额分别为( )。

A.“持有待售资产”项目890万元
B.“固定资产”项目890万元
C.“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1000万元
D.不需要在甲公司报表列报
答案:A
解析: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期末应在“持有待售资产”项目中单独列报。

2019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债权人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乙银行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答案:D
解析:
(1)选项A:代位权诉讼以债权人为原告,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即可;(2)选项B: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关键看是否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3)选项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某法国籍净吨位为2500吨的非机动驳船,停靠在我国某港口装卸货物。驳船负责人已向我国海关领取了吨税执照,在港口停留期为30天,法国已与我国签订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假定2000净吨~10000净吨的船舶,30天期的普通税率为4.0元/净吨,优惠税率为2.9元/净吨,其应纳的船舶吨税为(  )元。

A.10025
B.7250
C.3625
D.5012.5
答案:C
解析:
非机动驳船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应纳船舶吨税=2500×2.9×50%=3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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