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说每科五年期限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1-08-10


注会考试说每科五年期限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专业阶段单科成绩保留5年,5年通过6科,5年以后第一年通过的成绩作废,需要重新考试,6年以后第二年通过的成绩作废,以此类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注册会计师在对应付账款进行实质性程序时用到的下列实质性分析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将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与期初余额进行比较,分析波动原因
B.分析存货和营业成本等项目的增减变动,判断应付账款增减变动的合理性
C.计算应付账款与存货的比率,应付账款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并与以前年度相关比率对比分析,评价应付账款整体的合理性
D.分析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出解释,判断被审计单位应付账款的波动情况
答案:D
解析:
分析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出解释,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缺乏偿债能力或利用应付账款隐瞒利润;并注意其是否可能无须支付,对确实无须支付的应付账款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  )。

A.不征增值税
B.免征增值税
C.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D.按规定计算增值税后减半缴纳
答案:C
解析: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建造开发销售商品房,2003年10月该公司在当地有关媒体刊登售楼广告。内称:该楼盘为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环境优美典雅,绿化率为48%,并建有高档会所;为此,该楼盘的房价确定为每平方米8500元(均价)。某公司职员李某看到该售楼广告后,认为该楼盘的小区环境正合其购房意愿,遂于2003年12月5日与A公司签订了总房款为100万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应于2004年6月10日前交房,违约金为合同总房价的10%。2003年12月10日李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额房款。2004年6月8日A公司按期交房,李某发现A公司为降低建房成本,大大减少了小区的绿化,其绿化率仅为25%,且售楼广告中所称的高档会所也不见踪影。于是,李某向A公司提出异议进行交涉,认为A公司缺乏诚信,所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小区环境与其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大相径庭,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公司认为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是其开发初期的设想,后因房地产市场火爆,本公司有权改变原有的小区规划;且其售楼广告宣传中所称的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内容并未载入与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中。因此,该售楼广告宣传中的内容应视为要约邀请,仅供购房者参考而已。李某对A公司的解释十分不满,遂向B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因改变小区环境规划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有关小区绿化率和建有高档会所的内容仅在A公司对外发布的售楼广告中刊登,并未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人民法院认定A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因该案李某遭到的经济损失为39000元,判令A公司向李某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100000元。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为A公司建造该商品房的承包人C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以A公司未按照与其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支付工程价款,并经多次催告未果为由,向B区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商品房拍卖,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其建设工程的价款。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应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为什么?

(2)由于双方未将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A公司的行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3)如果A公司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减少,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其请求?并说明理由。

(4)C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品房拍卖,并将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建设工程价款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1)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应视为要约。根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本题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因此,应当视为要约。
(2)尽管双方未将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A公司的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A公司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减少,人民法院会支持其请求。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本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100000元,李某遭到的经济损失为39000元,因此对A公司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减少,人民法院将支持其请求。
(4)C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品房拍卖,并将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建设工程价款的请求,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经承包人催告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并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本题买受人李某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额房款,C公司就该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李某和其他购房人。

甲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X公司的委托,对其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A注册会计师在对X公司期初余额进行审计时,遇到下列情况,请代为作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1.下列各项关于期初余额审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所审财务报表的影响
B.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必须对期初余额发表专门的审计意见
C.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形成对期初余额的审计结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其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D.如果与期初余额相关的会计政策未能在本期得到一贯运用,并且会计政策的变更未能得到正确的会计处理和恰当的列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答案:A,C,D
解析: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所审期间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一般无须专门对期初余额发表审计意见,但因为期初余额是本期财务报表的基础,所以要对期初余额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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