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学历可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吗?
发布时间:2021-03-03
没有学历可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吗?
最佳答案
没有学历不可以报考中级会计。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中级会计报名条件,报考中级会计的考生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还需要与学历相对应的工作年限。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2月31日A、B、C三种存货的成本分别为:30万元、21万元、36万元;A、B、C三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分别为:28万元、25万元、36万元。该公司当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A.85
B.87
C.88
D.91
该公司当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存货净额=28+21+36=85(万元)。
2006年,荣丰公司欠缴税款200万元,税务机关责令荣丰公司限期缴纳,但荣丰公司仍未按期缴纳税款。2007年3月,经批准,税务机关决定对荣丰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下列情况:
(1) 荣丰公司于2005年1月1日向建设银行贷款3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该笔贷款为信用贷款。由于荣丰公司拒绝偿还到期贷款,建设银行于2006年4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建设银行胜诉,要求荣丰公司于2006年4月21日~4月30日期间内归还建设银行贷款本息合计310万元,但荣丰公司仍拒绝履行还贷义务,建设银行于2006年12月25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荣丰公司于2004年1月1日向工商银行贷款2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荣丰公司以自己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并于2004年1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6年1月荣丰公司拒绝偿还到期贷款。
(3) 荣丰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向农业银行贷款300万元,贷款期限为1个月,荣丰公司以100万元的公司债券作为质押。2006年3月荣丰公司拒绝偿还到期贷款。
(4)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于2006年1月4日依法对荣丰公司处于50万元的罚款,荣丰公司尚未缴纳该笔罚款。
(5) 荣丰公司于2006年10月8日主动放弃对建海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
(6) 荣丰公司怠于行使对金星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我国《税收征管法》、《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建设银行如对荣丰公司提起诉讼,说明具体的诉讼时效期间。
(2) 建设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 税务机关对建设银行是否享有税收优先权?并说明理由。
(4) 税务机关对工商银行是否享有税收优先权?并说明理由。
(5) 税务机关对农业银行是否享有税收优先权?并说明理由。
(6) 税务机关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罚款是否享有税收优先权?并说明理由。
(7) 税务机关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荣丰公司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8) 税务机关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对金星公司的到期债权?并说明理由。
(9) 税务机构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后,荣丰公司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能否免除?并说明理由。
(1) 建设银行如对荣丰公司提起诉讼,其诉讼时效期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2) 建设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决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双方当事人是法人的为6个月。 (3) 税务机关对建设银行享有税收优先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在本案中,由于建设银行对荣丰公司的债权属于无担保债权,因此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优先于建设银行的无担保债权。 (4) 税务机关对工商银行不享有税收优先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在本案中,荣丰公司于2004年以其设备设定抵押发生在前,2006年欠缴税款发生在后,因此税务机关对工商银行不享有税收优先权。 (5) 税务机关对农业银行享有税收优先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在本案中,荣丰公司2006年欠缴税款发生在其以公司债券设定质押之前,税务机关对农业银行享有税收优先权。 (6) 税务机关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罚款享有税收优先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反所得。 (7) 税务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荣丰公司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8) 税务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对金星公司的到期债权。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 (9) 荣丰公司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不能免除。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依照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后,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企业发生下列持有至到期投资出售或重分类事项后,不需要将剩余的其他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 )。
A.出售或重分类时,企业已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B.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C.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D.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750万元,增值税为127.50万元,丙公司到期无力支付款项,甲公司同意丙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无形资产用于抵偿债务,丙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700万元,已累计摊销1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75万元,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120万元坏账准备。则债务重组时甲公司接受该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A.500
B.380
C.757.5
D.524
【解析】企业接受的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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