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报考中级会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1-02-28
第一次报考中级会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最佳答案
报考中级会计现场审核确认材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要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并且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会计专业工作履历表(用A4纸打印,在报考人员签名后和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或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必要的时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企业税务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 )。
A.合法性原则
B.服从企业财务管理总体目标原则
C.成本效益原则
D.事先筹划原则
解析:企业税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①合法性原则;②服从企业财务管理总体目标原则;③成本效益原则;④事先筹划原则。
关于公司净利润的分配,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董事会批准,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B.公司向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
C.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
D.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必须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甲乙两位自然人与丙丁两家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合伙制的有限合伙企业,签订合伙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丙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入,甲乙两位自然人和丁国有企业为普通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共出资15万元,其中甲乙两位自然人分别以现金2万元、1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固定资产协议作价7万元出资。
(2)甲乙两位自然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台伙企业的名称为“团结合伙有限公司”。
(4)合伙企业只剩1名普通合伙人时,企业解散。
(5)普通合伙人退伙时,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6)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合伙企业申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相关部门认为其协议的有关内容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予办理。
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合伙企业法》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分析说明合伙协议中有哪些错误之处。
(1)有限合伙人的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丁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法律规定,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单位等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2)丙合伙人的出资方式不合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价出资。
(3)丁出资的作价方式不合法,国有资产对非国有公司或非国有经济实体投资,应该评估作价。
(4)合伙企业名称不合法,名称中应有“有限合伙”字样,但不能使用“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5)协议第4条错误,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时,企业解散。
(6)协议第5条错误,普通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协议第6条错误,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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