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工商大学的,目前想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发布时间:2021-04-25


我是北京工商大学的,目前想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请问我第一次报名要注意什么?


最佳答案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注意以下几点:
(1)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能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同时只能参加一个批次的考试,不得使用多个身份证明报名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明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并缴费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但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经批准于20×1年1月1日以50400万元的价格(不考虑相关税费)发行面值总额为50000万元的可转换债券。该可转换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自20×2年起,每年1月1日付息。自20×2年1月1日起,该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按债券面值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初始转换价格为每股10元,不足转为1股的部分以现金结清。 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20×1年1月1日,甲公司收到发行价款50400万元,所筹资金用于某机器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该技术改造项目于20×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 (2)20×2年1月1日,该可转换债券的50%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办妥;未转为甲公司普通股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至到期,其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一次结清。 假定:①甲公司对债券的溢价采用直线法摊销;②每年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和摊销溢价;③20×1年该可转换债券借款费用的80%计入该技术改造项目成本;④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要求:

(1)编制甲公司发行该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1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可转换债券利息和摊销的溢价。

(3)编制甲公司20×1年12月31日计提可转换债券利息和摊销溢价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2年1月1日支付可转换债券利息的会计分录。

(5)计算20×2年1月1日可转换债券转为甲公司普通股的股数。

(6)编制甲公司20×2年1月1日与可转换债券转为普通股有关的会计分录。

(7)编制甲公司20×4年12月31日计提可转换债券利息和摊销溢价的会计分录。

(8)编制甲公司未转换为股份的可转换债券到期时支付本金及利息的会计分录。

(“应付债券”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借:银行存款 504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 5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溢价) 400 
(2)01年计提的利息=50000×3%=1500(万元) 
     01年摊销的溢价=400÷5=80(万元) 
(3)借:在建工程 1136 [(1500-80)×80%] 
         财务费用 284 
         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溢价) 80 
         贷:应付利息 1500 
(4)借:应付利息 1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5)转换的股数=25000÷10=2500(万股) 
(6)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 25000 (50000×50%) 
         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溢价) 160 [(400-80)×50%] 
         贷:股本 2500 
             资本公积 22660 (倒挤) 
(7)借:财务费用 710 
         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溢价) 40 (400×50%/5) 
         贷:应付利息 750 (25000×3%) 
(8)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 25000 
         应付利息 750 
         贷:银行存款 25750

计算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售出该债券的损益,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41.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售出该债券的损益=955-(1100+70.4)×80%=18.68(万元)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95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936.32
    投资收益    18.68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时(≤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选项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10%)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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