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体户,想考证,请问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
发布时间:2021-03-21
我是个体户,想考证,请问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哪些?
最佳答案
这个要具体看报名条件才可以看能不能报名的。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企业(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时面临两种运输方式:直接由销货方运输(可以与货款开具一张货物销售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和自行选择运输公司运输,运费分别为10万元和9万元,则前一种运输方式较好。
本题考核的是购货运费的税收筹划。直接由销货方运输,购货运费可以抵扣的增值税=10 ×17%=1.7(万元),实际支付的购货运费相当于10-1.7=8.3(万元),自行选择运输公司运输时,购货运费可以抵扣的增值税=9×7%=0.63(万元),实际支付的购货运费相当于9-0.63=8.37(万元)。因此,直接由销货方运输较好。
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郑某持有甲公司2%股份,符合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要求,依法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后,监事会拒绝提起,因此,郑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企业的流动比率为120%,假设此时企业赊购一批材料,则企业的流动比率将会( )。
A.提高
B.降低
C.不变
D.不能确定
企业赊购一批材料,则企业的原材料增加,应付账款增加,即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等额增加,由于企业原来的流动比率大于1,所以流动比率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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