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异地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考试吗
发布时间:2021-02-06
可以异地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考试吗
最佳答案
可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属地原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公司2007年士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C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采用成本法核算。C公司于2007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的现金股利100 000元,C公司 2007年实现净利润400 000元。2008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300 000元,企业应该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为( )元。
A.30 000
B.40 000
C.10 000
D.0
解析:应收股利=300000×10%=30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 000+30000=40 000(元)
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 000(元)
因应收股利累积数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所以应将原冲减的投资成本10 000元恢复。
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400 000-400000)×10%-10000=-10000(元),应恢复投资成本10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30 000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0 000
贷:投资收益 40 000
2005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1)由B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2)建设工程价款为8000万元,A公司应当在2005年4月1日竣工之日支付全部工程价款;(3)由B公司为该建设工程垫资3000万元,垫资利息为年利率8%(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2005年1月10日,经A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程转包给C公司。
2005年2月1日,A公司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向甲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同时约定将在建的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A公司与甲银行共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05年4月1日,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给A公司,但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005年9月10日,B公司以A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对该商品楼拍卖受偿。甲银行因A公司逾期未还借款也于2005年9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A公司的商品楼主张抵押权。人民法院在调查取证中发现:(1)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超越了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但在2005年4月1日前取得了相应资质等级;(2)A、B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标的额为8000万元,但双方事后另行订立的合同标的额为7000万元;(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4)A公司与王某于2005年3月1日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条件。3月10日,王某向A公司交付了全部购房款200万元,A公司亦接受,但双方当事人一直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5)A、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对欠付的工程价款是否支付利息未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该建设工程合同的工程价款应当如何结算?并说明理由。
(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A公司在向B公司支付垫资利息时,其计算标准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5)A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6)在B公司与甲银行均要求对该商品楼行使受偿权利的情况下,谁的受偿权利更为优先?并说明理由。
(7)B公司于9月10日对A公司提起诉讼,其优先权是否消灭?并说明理由。
(8)A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9)B公司在行使优先权时能否对抗买房人王某?并说明理由。
(10)A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是否应支付利息?如果需要支付利息,从何习开始计算,其计算的标准如何确定?
(1)A、B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根据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按无效合同处理。在本题中,尽管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超越了资质等级,但其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了相应资质等级。因此合同有效。
(2)工程价款应当按照8000万元结算;根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合同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的行为无效。根据规定,禁止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A公司应当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向B公司支付垫资利息。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5)A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有效。根据规定,正在建设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可以抵押,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有效。
(6)B公司享有的受偿权利更为优先。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在本题中,尽管甲银行可以对商品楼行使抵押权,但B公司对该商品楼的受偿权优先于甲银行的抵押权。
(7)B公司的优先权不消灭。根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8)A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9)B公司在行使优先权时不能对抗买房人王某。根据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10)A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应当支付利息。利息从4月1日起计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 有关证明之日起( )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A.3日
B.5日
C.7日
D.10 日
本题考核追索权的通知期限。根据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 书面通知其前手。
万通企业上年12月31日的流动资产为1 480万元,流动负债为580万元,长期负债为5 4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 200万元。该企业上年的营业收入为5 000万元,营业净利率为10%,总资产周转次数为1.2次,按照平均数计算的权益乘数为2?4,净利润的80%分配给投资者。预计今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20%,为此需要增加固定资产200万元,增加无形资产100万元。根据有关情况分析,企业流动资产项目和流动负债项目将随营业收入同比例增减。假定该企业今年的营业净利率和股利支付率与上年保持一致,该年度长期借款不发生变化;今年企业需要增加对外筹集的资金由投资者增加投入解决。
要求:
(1)计算今年需要增加的营运资金额;
(2)预测今年需要增加运筹集的资金额;
(3)预测今年年末的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和资产总额5
(4)预测今年的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和总资产周转次数;
(5)预测今年的权益乘数(按照平均数计算);
(6)使用连环替代法依次分析总资产周转次数和权益乘数的变动对今年权益净利率的影响。
【提示】流动资产周转次数一销售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总资产周转次数一销售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1-24
- 2021-05-21
- 2021-03-09
- 2021-10-18
- 2021-01-25
- 2021-10-18
- 2021-06-24
- 2021-01-24
- 2021-01-26
- 2021-01-26
- 2021-01-06
- 2021-02-04
- 2021-05-14
- 2021-12-09
- 2021-10-20
- 2021-12-31
- 2021-07-10
- 2021-10-18
- 2021-01-06
- 2021-02-05
- 2021-12-10
- 2021-01-26
- 2021-11-23
- 2021-02-03
- 2021-01-05
- 2021-05-16
- 2021-10-25
- 2021-10-18
- 2021-02-05
- 202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