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考生应关注实务哪些知识点

发布时间:2021-01-02


中级会计考生应关注实务哪些知识点


最佳答案

首先,关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这几个基础性章节,以往每年都会从这几个章节里面来考察10分的计算分析题,这几个章节难度较低,大家一定要掌握;
其次,要去关注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收入、差错更正这些内容,这几个章节大概率也会考察一道计算分析题;
然后,集中火力突破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财务报告这几章,这几章是每年综合题的常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属于破产债权的有( )。

A.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B.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C.破产宣告前对债务的罚款

D.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

正确答案:ABD
解析:依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A、B选项符合要求。同时,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也属破产债权。而破产宣告前对债务人的罚金、罚款,不能作为破产债权追缴,以免使原对债务人所作的处罚转移到全体破产债权人身上。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恰好是( )。

A.净现值为零时的年限

B.净现金流量为零时的年限

C.累计净现值为零时的年限

D.累计净现金流量为零的年限

正确答案:D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合同标的为300万元。甲向乙支付定金70万元。合同签订后,甲未向乙支付定金。甲以其由丁处保管的10辆汽车作为抵押物与乙另行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约定如果甲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不能向乙支付货款,则该10辆汽车归乙所有。该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在签订了抵押合同后又将其由丁保管的汽车质押给丙并通知了丁。由于甲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丁支付保管费,丁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了留置权。

根据上述事实及《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否合法?甲、乙之间定金合同是否生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甲、乙之间抵押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丙、乙及乙、丁对l0辆汽车行使优先权应如何确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乙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合法,甲、乙之间定金合同不生效。《合同法》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约定的定金数额为70万元,超过了合同标的额300万元的20%。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题中没有交付定金,所以定金合同不生效。
(2)甲、乙之间抵押合同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3)乙优先于丙受偿,丁优先于乙受偿。根据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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