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1-01-05


国家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最佳答案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0日-31日,各地在此时间段内自行规定报名时间。具体细则还是需要看自己所在当地的公告安排。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差错的是( )。

A.由于技术进步,将元形资产的折旧年限由10年改为5年

B.将应收账款由余额百分比法改为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C.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

D.为完成经营指标,转回了以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正确答案:D
选项AB,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选项C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2009年7月1日,乙公司为兴建厂房从银行借入专门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5%,借款利息按季支付。乙公司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开工兴建厂房,预计工期1年3个月,工程采用出包方式。乙公司于开工日、2009年12月31日、2010年5月1日分别支付工程进度款12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因可预见的气候原因,工程于2010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暂停施工。厂房于201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乙公司于当日支付剩余款项800万元。乙公司自借入款项起,将闲置的借款资金投资

A.121.93

B.163.6

C.205.2

D.250

正确答案:B
解析:乙公司于2010年度应予资本化的专门借款费用=5000×5%-2800×0.4%×4- 1300×0.4%×8=163.6(万元)。

在进行标准成本差异分析时,形成直接材料数量差异的原因经常有( )。

A.操作疏忽致使废品增加

B.机器或工具不适用

C.供应厂家材料价格增加,迫使降低材料用量

D.紧急订货形成的采购成本增加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的主要考核点是直接材料数量差异产生的原因分析。紧急订货形成的采购成本增加形成直接材料价格差异。

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9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l/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甲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2年3月,A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

2003年5月,A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l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接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4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l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l,7%。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5年3月,A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A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题:

(1)A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2)A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3)A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A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A公司是否应替海南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
(1)A公司最初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的不合法之处是:临时股东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l/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所以应由乙召集和主持。
(3)A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4)A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不合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对公司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需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对某些涉及股东根本利益的事项的表决,如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A公司应替海南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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