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武汉工作,报考了初级会计职称,如果明年去...

发布时间:2021-07-08


现在在武汉工作,报考了初级会计职称,如果明年去其他地方了,是不是要回武汉考试?


最佳答案

这个我可以回答,是这样的,在哪里报名的就要在哪个地区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纳税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某股份有限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购回股票支付价款低于股票面值总额的,所注销库存股账面余额与冲减股本的差额应计入( )。

A.盈余公积 B.营业外收入

C.资本公积 D.未分配利润

正确答案:C
本题目考核第4章回购股票知识点。2009年初级会计实务教材P161页中说明: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所冲减股本的差额作为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处理。

下列情形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是()。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D.因吸毒过量导致死亡的

答案:D解析: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1)故意犯罪;(2)醉酒或者吸毒;(3)自残或者自杀;(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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