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0-12-29
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最佳答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不可以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将企业所得税费用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成本。
希望我们的答疑能对您有所助益。
祝您生活愉快,帮考祝您考试成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企业2003年4月1日从银行借入期限为3年的长期借款400万元,编制200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时,此项借款应填入的报表项目是( )。
A.短期借款
B.长期借款
C.其他长期负债
D.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正确答案:D
解析:2003年4月1日从银行借入期限为3年的长期借款,该项借款到2005年12月31日还有3个月的时间就要到期,则该项借款应填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中。
解析:2003年4月1日从银行借入期限为3年的长期借款,该项借款到2005年12月31日还有3个月的时间就要到期,则该项借款应填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中。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中,不能用现金支付的是( )
A.支付职工奖金5000元
B.支付零星办公用品购置费800元
C.支付物资采购货款1200元
D.支付职工差旅费2000元
正确答案:C
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
A.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直系亲属
B.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客户代建房产
C.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取得房产
D.公司与公司之间互换房产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客户代建房产,没有发生房屋产权的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取得房产,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客户代建房产,没有发生房屋产权的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取得房产,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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