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提取盈余公积的时候,以前年度亏损,我是
发布时间:2021-01-08
算提取盈余公积的时候,以前年度亏损,我是先要弥补亏了在剩10%吗?
最佳答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如果有年初亏损,是需要先弥补了亏损,再来乘以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的
希望我们的答疑能对您有所助益。
祝您生活愉快,帮考祝您考试成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会导致企业流动比率下降的是()。
A.收回应收款项存入银行
B.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C.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D.将无法归还的应付账款转入营业外收入
【答案】B
【解析】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选项A,流动资产总额不发生变动,流动负债不变,不影响流动比率;选项B,使得流动资产价值减少,流动负债不变,流动比率下降;选项C,属于所有者权益内部的此增彼减,不影响流动比率;选项D,使得流动负债减少,流动资产不变,流动比率上升。
企业已经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在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时,应借记( )科目。
A.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B.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C.管理费用
D.无形资产
企业已经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记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无形资产”科目。由此可见,在开发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发生时,应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在形成无形资产时,应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无形资产”科目,此时应借记“无形资产”科目。
为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要企业当年"三新"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了10%以上,均可将当年实际发生的"三新"费用再加扣50%,从应税所得额中扣减。( )
亏损企业当年发生的"三新"开发费用即使比上前增长10%以上,也不得实行加扣50%的政策,但当年实际发生的"三新"费用可据实扣减。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 )。
A.自出票日起10日内
B.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C.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
D.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
本题考核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根据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l0日内。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1-04
- 2021-11-23
- 2021-03-01
- 2021-10-18
- 2021-02-28
- 2021-02-28
- 2021-02-27
- 2021-02-05
- 2021-02-11
- 2021-05-31
- 2021-12-30
- 2021-04-07
- 2021-10-18
- 2021-11-06
- 2021-10-18
- 2021-12-21
- 2021-10-18
- 2021-10-18
- 2021-10-18
- 2021-12-22
- 2021-02-02
- 2021-11-04
- 2021-02-03
- 2021-02-07
- 2021-10-17
- 2021-03-21
- 2021-02-05
- 2021-10-18
- 2021-12-05
-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