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征和不增的...
发布时间:2021-12-09
增值税免征和不增的是哪些???
最佳答案
同学你好,不征是属于不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除了增值税教材中规定的税目外,都是不征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加计扣除规定的是( )。
A.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B.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项目
C.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
D.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中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项目共两项:(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选项B,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加计扣除,故不正确;选项C,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但不是加计扣除,故不正确。
某企业为建造厂房于20×4年1月1日取得一笔三年期的长期借款,该厂房于20×4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4年12月5日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厂房建设期间,该项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的80%符合资本化条件,20%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该项借款本金1 000 000元,合同利率4%,实际利率5%,则实际收到的金额为972 728元。为了简化假定长期借款利息于每年年末计提并支付,20×6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到期,企业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要求:
(1)编制20×4年1月1 日取得借款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4年、20×5年和20×6年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和应付未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6年12月3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的会计分录。
(“长期借款”科目须写出明细科目)
(1)编制20×6年1月1日取得借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972 728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27 272(1 000 000—972 728)
贷:长期借款——本金 1 000 000
(2)编制20×6年1~6月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和应付未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由于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相差较大,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按照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应付未付利息。
长期借款各年利息费用、应付利息和利息调整
的计算过程及结果如下表所示:
注①:由于误差,20×6年的利息调整数9 567.38:元是由“1 000 000—990 432.62”倒轧的,20×6年的利息费用49 567.38元是由“40 000+9 567.38”倒轧的。
D.20×4年
该厂房于20×4年12月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以长期借款在20×4年1月1日至12月5
日之间的利息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当期财务费
用。可见并非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利息支出都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
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
=48 636.40×80%=38 909.12(元)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
=48 636.40×20%=9 727.28(元)
20×4年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和应付利息的会汁
分录:
借:在建工程 38 909.1 2
财务费用 9 727.28
贷:应付利息40 000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8 636.40
20×4年12月31日支付当年应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剃息40 000
贷:银行存款40 000
2)20×5年
20×5年该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全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0×5年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和应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49 068.22
贷:应付利息40 000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9 06B.22
20×5年12月31日支付当年应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利息4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3).20×6年
20×6年该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全部计人当期财务费用。
20×6年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和应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49 567.38
贷:应付利息40 000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9 567.38
20×6年12月31 日偿还本金及支付当年应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利息40 000
长期借款--本金 1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40 000
甲于2009年10月9日存入某商业银行一笔人民币款项,同年12月30日将该笔存款取出,取得利息收入100元,对该利息收入甲应纳个人所得税正确的是( )。
A.免征个人所得税
B.应减按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C.应纳个人所得税5元
D.应纳个人所得税20元
根据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研发费用的资本化和费用化问题。
本企业在获得了国家补贴收入后,将这笔钱用于专项的研究开发费用,将发生的研发费用都计入费用化,是每月结转这些研发费用到管理费用,还是年末结转呢?
还有就是用政府补助的资金购进的东西可以抵税吗?如果不能,用什么方法可以间接抵税呢?
研发费用可以不用结转,在会计报表上直接归于管理费用就可以了。
政府补助的资金购买东西如果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话应该可以抵扣,除非购买的东西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政府补助提供的专项资金,如果有规定的用途并有监管的话,此项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其所对应的支出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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