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结束了吗?是的!

发布时间:2020-02-08


各位吉林省的小伙伴,到目前为止,你们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如何了?是否已经过半了呢?如果还没有过半,那你就需要努力了,因为留给大家的时间不多了,如果不抓紧时间备考,是没有办法在考试前看完考试教材的。废话不多说,接下来正式进入主题,讲讲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事项,请看:

截止到目前为止,还是有很多初会考生在问,2020年吉林省的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结束了吗?没错,不止是2020年吉林省的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结束了,全国各地的考试报名时间都已经结束了。所以各位已经错过今年初会考试报名时间的同学,可以提前进行备考等待下一次的初会考试报名哦。

据了解,2020年吉林省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19年的111日至30日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之内,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将会开通;而报名系统中的考试缴费系统将会延迟至2019年的125日开通。各省级初会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具体的考试报名开始时间以及次数,考试报名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年的1130日。

据悉,吉林省2020年度的初级会计考试将于202059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试科目包括了《经济法基础》以及《初级会计实务》两个。其中,《经济法基础》这个科目的考试时长是1.5小时,而不同的是,《初级会计实务》这个科目的考试时长却比《经济法基础》多了半个小时,因为它的时长是2个小时,并且两个科目是连续考试,但是时间不可以混用。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即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才可以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一直实行全国“五个统一”的考试制度,分别是:统一考试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以及统一合格标准。注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一年只有一次,一般都是在考试前一年的11月份开始报名,然后在次年的5月份开始考试。也就是说,2021年吉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原则上会安排在202011月份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大家以当地会计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吉林省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试方式: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的相关文件可以获悉,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即是我们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即考试全程在计算机上进行,考试试题、答题要求以及答题界面都会在计算机的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则需要使用计算机鼠标以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为帮助各位初会考生轻松应对无纸化考试,51题库考试学习网特地推出了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该模拟系统专门为各位初会考生精心设计,目的在于通过无纸化考试的模拟训练,提各位考生的应考水平,从而让初会考试变得游刃有余、得心应手。

吉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初级会计实务》以及《经济法基础》这两个科目的考试试题全部都采用客观题的形式,考试题型只有四种,分别是:单项选择题(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以及不定项选择题。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的题型题量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单选题有24个,总的分值为36分;多选题有12个,总的分值为24分;判断题只有10个,一分一个,总分值为10分;不定项选择题有15个,总的分值为30分。 而《经济法基础》这个科目的单选题有24个,总分值为36分;多选题有15个,总分值为30分;判断题也是10个,总分值为10分;不定项选择题有12个,总分值为24分。

相信各位吉林省小伙伴都有自己的一个学习计划,但是你们扪心自问,你的学习计划你做了多少?如果全都认真做了,那51题库考试学习网替你点赞;如果你只顾着贪玩而忘记了这件事情,那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要说说你了,自己制定的计划一定要认真去做,不去做是不会有结果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失,应该确认为企业的费用。( )

正确答案:×
【解析】处置固定资产而发生的损失,虽然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和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但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因此不应确认为企业的费用,应该确认为营业外支出。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由( )印刷。

A.省级税务机关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指定的企业

C.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

D.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增值税发票的印制。根据规定,增值税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

某市摩托车制造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知:摩托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轮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2006年5月份,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自产摩托车50辆,取得价款(不含增值税)550万元。另外,向购买方收取价外费用5万元。 (2)销售自产轮胎取得销售额(含增值税)58.50万元。 (3)购进各种原材料、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70万元。 (4)购进原材料,支付了运输公司运费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发票。 (5)兼营摩托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70万元。该企业分别核算摩托车销售额、租赁业务营业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公司5月份销售摩托车应纳消费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该公司5月份销售轮胎应纳消费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公司5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4)计算该公司5月份应纳营业税(租赁业务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

(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正确答案:
(1)销售摩托车应纳消费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550+5÷(1+17%)]×l0%=55.43(万元)  
(2)销售轮胎应纳消费税税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58.50÷(1+17%)×3%=l.5(万元)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而不合增值税的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  
(3)5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550+5÷(1+17%)+58.50÷(1+17%)]×17%-(70+3×7%)=32.52(万元)  
(4)5月份应纳营业税=70×5%=3.5(万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