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杨陵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已截止!

发布时间:2020-02-09


自春节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导致很多考试都不能如期进行。相信大家对初级会计职称都有所了解了吧,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有所接触的,特别是对于会计专业考生来说,这算是报考难度较小的考试了,那么问题来了,2020年陕西杨陵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截止了吗?接下来,就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首先,有消息称,有许多考生在问,2020年陕西杨陵区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结束了吗?没错,2020年陕西杨陵区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已结束。已经错过报名时间的同学,可以提前备考等待下一次报名哦。

2020年陕西杨陵区初级会计证报名时间安排在201911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5日,报名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1130日。

原则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一年一次,一般是在考试前一年的11月份开始报名,次年5月份考试。也就是说。2021年陕西杨陵区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2011月份进行,具体以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规定为准,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多多留意考区通知!

其次,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道德层面的规定,考察不易,各位考生无需过度担心;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这也是会计人员应尽的义务;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学历尤为重要,一定要符合条件再进行报考。

此外,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最后,再来看看考试相关信息吧!

考试方式: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即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机考使用全国统一题库。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初级会计考试两个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都分为四类,即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初级会计职称已经全面实行无纸化机考,要求考生全面掌握知识,考试的时候是随机抽题的。机考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机考变化大、题量多、知识点广、难度高,所有知识点都有可能考到,在理解的基础上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珍惜时间,好好复习,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陕西杨陵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的全部内容啦!不知道是否对各位考生有所启迪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提醒各位考生,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并且严格执行。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有( )。

A.融资租赁业务

B.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

C.单位将设备转租他人

D.土地租赁

正确答案:BCD
【解析】(1)选项A: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2)选项D:土地租赁,并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某酒店2011年12月份取得餐饮收入10万元,客房出租收入15万元,该酒店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该酒店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是( )。

A.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B.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C.税务人员到酒店直接征收税款

D.核定其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D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纳税额。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于5月18日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乙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但甲公司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约定由乙公司自行填写,乙公司取得支票后,在支票收款人处填写上乙公司名称,并于5月25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6月1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甲公司在付款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签发的支票能否向付款银行支取现金?简要说明理由。

(3)付款银行能否拒绝向丙公司付款?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支票有效。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2)不能支取现金。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转账支票只能由于转账,不能用于支取现金。
  (3)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之日起10日。在本案中,丙公司于6月1日向银行提示付款,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提示期限,故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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