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静海区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及其他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0-02-21
各位天津静海区的小伙伴们,51题库考试学习网想问大家几个问题,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什么时候呢?是否了解考试时长呢?如果都不了解,那就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这些内容吧:
2020年天津静海区初会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9日开始进行,众所周知,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只有两科,分别是《经济法基础》以及《初级会计实务》。其中,《经济法基础》这个科目的考试时长是1.5小时,而不同的是,《初级会计实务》这个科目的考试时长却比《经济法基础》多了半个小时,因为它的时长是2个小时,并且两个科目是连续考试,但是时间不可以混用。
除此之外,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应试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必须要通过全部科目(即两个科目:《经济法基础》以及《初级会计实务》)的考试,才可以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温江可以获悉,天津静海区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采用无纸化机考的方式,即是初级会计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所有的试题、答题要求以及答题界面都会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所有初会考生们都使用计算机鼠标以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考试答题。
为帮助各位天津静海区的考生们轻松应对无纸化机考模式,51题库考试学习网推出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该模拟系统专门为初会考生们精心设计,目的在于通过无纸化考试模拟的训练,提高各位考生的应考水平,从而让大家的初会考试变得游刃有余、得心应手。
天津静海区初会考试的《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都会采用客观题,大致的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以及不定项选择题。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特点:《初级会计实务》这个科目主要是考查各位小伙伴的文字记忆能力和计算能力,相对《经济法基础》来说,难度偏大,对各位天津静海区的初会考生的综合能力要求非常的高,除此之外,这个科目也是学习《经济法基础》科目的奠基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学习指导:《初级会计实务》各个章节按照重要性的排序依次是:第二章大于第五章大于第三章大于第六章大于第四章大于第一章大于第七章大于第八章。其中,第二章和第五章是整个科目中最重要的章节,在近三年的考试试卷中,第二章的分值平均占到了总分值的30%以上,而第五章的分值则平均占到了20%左右,其它章节的平均分值基本上都是在10%或者是10%以下,所以学好第二章以及第五章的知识对通过考试的意义很大。
《经济法基础》考试特点:《经济法基础》相对而言没有会计实务那么难,但是考点基础性强,大都是些需要考生理解和记忆的内容,因此,考生需要关注每年的教材变化内容,这部分往往是考试的重难点知识。
《经济法基础》学习指导:《经济法基础》各个章节按照重要性的排序依次是:第四章大于第五章大于第八章大于第六章大于第三章大于第二章大于第一章大于第七章。其中,第四、五两个章节是最重要的章节,第八章也是重要章节,在近几年的初会考试中,第四、五两个章节的分值平均占到了总分值的20%以上,而第八章的分值则平均占到了总分值的15%左右,其它的章节的平均分值基本上都是在10%上下,所以学好第四、五章以及第八章对通过《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有很大意义。
根据2019年的考试情况来看,其考试角度极其刁钻,考点也可以说是“变幻莫测”,因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劝各位考生一定要认真备考,对初会知识点达到“举一反三”的能力,配套的练习题一定要训练到位。
虽然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试科目不多,只有两个科目,但是大家也千万不要掉以轻心了,一定要认真备考,51题库考试学习网相信各位天津静海区的小伙伴们一定可以轻松应对2020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顺利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
A.出票人
B.收款人
C.付款人
D.保证人
本题考核票据基本当事人的范围。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不包括保证人。
在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中加成征收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中,只有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没有加成征收。
某国有企业2008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2011年
B.2010年
C.2012年
D.2013年
本题考核亏损的弥补期限。根据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2009~2013年)。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项目中不应确认为收入的是()。
A.**原材料取得的收入
B.设备出租收入
C.政府补助
D.销售商品收取的不含税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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