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有几科?
发布时间:2020-03-08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在即,各位报考的小伙伴有在积极认真的备考的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准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领大家一起来看看河南济源初会考试科目的相关内容,河南济源想要报考的小伙伴赶紧来围观吧。
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全称是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但是各地的报名入口开通时间不一样,所以报考时请以当年当次考务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5月9日-13日、5月16日-17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为1.5小时)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可混用,考试成绩两个科目是分别进行计算。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才能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020年初会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9日-13日 |
8:30-12:00 |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5月16日-17日 |
14:30-18:00 |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河南济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方式:
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即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河南济源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初级会计考试题型题量
考试题型 |
初级会计实务 |
经济法基础 |
||||
个数 |
分值 |
合计 |
个数 |
分值 |
合计 |
|
单选题 |
24 |
1.5 |
36分 |
24 |
1.5 |
36分 |
多选题 |
12 |
2 |
24分 |
15 |
2 |
30分 |
判断题 |
10 |
1 |
10分 |
10 |
1 |
10分 |
不定项 |
15 |
2 |
30分 |
12 |
2 |
24分 |
合计 |
|
|
100分 |
|
|
100分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考试特点: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
《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难易程度分析:
《初级会计实务》相对较难,有三分之二的分数需要核算,这部分内容出题的灵活性很大,有可能是整个考试里面的拦路虎。
《经济法基础》内容看着比较简单,但由于它在整个初级职称考试理论体系的重要性,必然要求大家对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试时难度可能会加大,虽然教材内容不是很多,但每次考试大家都会觉得很吃力。
以上是关于河南济源初会考试科目的相关内容。小伙伴们看清楚了吗?初会考试的难度不小,备考时对知识点要理解性记忆,所以备考的小伙伴加油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账户按照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分为( )。
A.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B.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
C.订本类账户和活页类账户
D.流动类账户和非流动类账户
同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对应,账户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按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广。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中,根据不同情况有权采取的措施有( )。
A.加收滞纳金
B.追征税款
C.核定应纳税额
D.吊销营业执照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都不是企业法人
B.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都没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D.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失额
B.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差旅费用
C.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D.破产宣告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损害的,其损失赔偿额(指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作为破产债权。而债权人为个人利益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前对债务人的罚金.罚款,在破产宣告后不得作为破产债权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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