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考区初会资格考后复核时间:10月19日至10月28日

发布时间:2020-10-10


今年的初会考试已经结束了,近期广东地区发布了关于河源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公告,下面就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0〕14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8日(县区是2020年10月 19日至10月23日,周六、周日除外)

三、复核地点

详见《河源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后)

四、复核资料

(一)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20c29.jsp补打)。

(二)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以上内容就是广东河源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相关信息,各位考生记得提前准备好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原文链接:

http://www.heyuan.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398463.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用于( )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A.换取生产资料

B.换取消费资料

C.投资人股

D.抵偿债务

正确答案:ABCD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人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 )。

A.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3个月

B.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C.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6个月

D.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正确答案:B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纳税人不以自用为目的,而是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先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 )

正确答案:√
自建出售的不动产,应缴两个税目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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