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了!湖北省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3
2021年湖北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备考在即,各位湖北省的报考小伙伴有在积极认真的备考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准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领大家一起来看看湖北省初会考试的通知,想要报考的小伙伴赶紧来围观吧。
目前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通知还未公布,但是根据往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要求来看,基本没有什么变动,因此可以参照往年的考试通知。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天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细致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21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以上就是湖北省的初级会计考试通知,大家都看明白了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在此预祝湖北考生都能取得满意成绩,早日拿到证书,进入会计行业!
原文链接: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gongzuotongzhi/201909/t20190924_3391743.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的要点包括( )。
A.依据相同
B.方向相同
C.期间相同
D.金额相等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A.订立协议
B.签订合同
C.山洪爆发
D.签发汇票
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山洪暴发属于事件。
固定资产在提取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企业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时,可能涉及的会计科目有( )。 A.“银行存款” B.“投资收益” C.“应收股利” D.“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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