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电子证书发放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通过了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看过来,由于今年特殊原因,领取证书的方式跟往年也会有一些区别,下面就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证书领取的具体情况吧!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20]84号),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资格取得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
成绩合格人员近日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首页;
2.点击首页右上角的“用户中心”——“个人登录”,进行实名注册,并进行高级实名认证;
3.进入“个人服务”——“执业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证书”栏目。或可直接点击链接:http://www.zjzwfw.gov.cn/col/col1347442/index.html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进行发放,考生可以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网站(网址:http://jk.zjks.com:9090/newIndex.html)进行申领纸质证书,纸质证书的申领时间,请关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目(网址:http://www.zjks.com/)。
以上就是2020年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发放的相关通知,希望对各位考生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方面的资讯请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原文链接:http://kjzj.czt.zj.gov.cn/AccountHome/ssoservice/getnewsbyid.html?newsid=557&pageUrl=news_detai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下列项目中不应确认为收入的有( )。
A.销售原材料收取的货款部分
B.销售商品代垫的运杂费
C.出售飞机票时代收的保险费
D.销售商品收取的增值税
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有时会代第三方或客户收取一些款项,如企业代国家收取增值税,旅行社代客户购买门票、出售飞机票时代收的保险费等。这些代收款应作为暂收款计入相关的负债类科目,不作为企业的收入处理。销售商品代垫的运杂费应作为企业的应收账款反映。销售原材料收取的货款部分应确认为收入,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反映。
下列项目中,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是( )。
A.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
B.出租固定资产收入
C.罚款收入
D.股票发行收入
甲公司2008年11月30日有关科目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借方余额 贷方余额 应付账款 C公司 100 D公司 320 预付账款 A公司 20 B公司 30 无形资产 100 累计摊销 2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 固定资产清理 50 长期股权投资 1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 短期借款 50 长期借款 260(一年内到期的40) 本年利润 100 利润分配 100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填列2008年11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的下列项目。
项 目 金额(单位: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 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金额(万元) |
长期股权投资 |
80 |
无形资产 |
70 |
固定资产清理 |
—50 |
短期借款 |
50 |
应付账款 |
350 |
预付账款 |
12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 |
长期借款 |
220 |
未分配利润 |
200 |
甲公司委托乙银行向丙企业收取款项,丙企业开户银行在债务证明到期日办理划款时,发现丙企业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可以采取的行为是( )。
A.直接向甲公司出具拒绝支付证明
B.应通过乙银行向甲公司发出未付款通知书
C.先按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标明的金额向甲公司付款,然后向丙企业追索
D.应通知丙企业存足相应款项,如果丙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存足款项的,再向乙银行出具拒绝支付证明
银行办理划款时,发现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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