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2020年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有关事项通知来了!
发布时间:2019-10-05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考〔2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0年5月举行。现就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考务日程
(一)2019年10月1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二)2019年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报名开始时间及次数,报名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年11月30日。各省报名时间略有差异,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报名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各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不再错过报名!
(三)2020年4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四)2020年5月9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五)全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天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细致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20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3月30日以每股12元的价格购人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万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该股票支付手续费20万元,2012年5月20日受到该上市公司按照每股0.5元发放的现金股利,2012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每股的市价为每股11元。2012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1100
B.1150
C.1170
D.1220
【答案】A
【解析】2012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00×11=1100(万元)。
甲公司于2007年10月20日向王某签发一张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10月20日,付款人为乙银行,支票金额为l0万元。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授权王某自己补记。王某补记收款人名称后,向其开户银行丙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丁银行未要求甲公司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王某的开户银行丙银行也未要求王某提供相关的收款依据。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能否使用该支票支取现金?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在出票时,出票日期10月20日应当如何记载?(3)甲公司在出票时,应当如何签章?如果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授权王某自己补记。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哪些记载事项不得更改,否则支票无效?
(6)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丁银行未要求甲公司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王某的开户银行丙银行也未要求王某提供相关的收款依据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l(1)王某不能支取现金。根据规定,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2)出票日期应当使用中文大写,具体为“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3)①甲公司在出票时,应当盖与该公司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②如果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该支票无效。根据规定,出票人(甲公司)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4)该支票有效。根据规定,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5)出票日期、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则支票无效。
(6)丙银行、丁银行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当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付款依据。当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个人应当出具相关收款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贷记( )。
A.“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B.“投资收益”科目
C.“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D.“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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