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明年想继续享受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12-05
为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号召,推进税收政策宣传,解决纳税人和初级会计学习者实务应用的困惑,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了生活中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及解答!
问:如果我12月份补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享受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已填报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官方网站相关界面,选择“使用此前数据自动生成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信息”功能,并点击“一键确认”完成确认;
如果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即便您没有进行上述操作,系统将在明年继续按您填报情况自动为您办理扣除。
问:今年已在单位办理过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在单位办理,怎么办?
答:你需要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明年的实际情况,在今年12月及时关注前期填报信息的变化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
如果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明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你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内部会计监督实施情况承担最终责任的是( )。
A.会计机构
B.审计机关
C.单位负责人
D.会计机构负责人
对内部会计监督实施情况承担最终责任的是单位负责人而不是会计机构负责人。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
C.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D.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本题考核法的形式和制定机关。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它通常冠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名称。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是一种重要的法的形式。
下列行为属于混和销售行为的是( )。
A.某农村供销社销售税率为17%的家用电器,又销售税率为13%的化肥、农膜等
B.某建筑装饰材料公司一方面批发零售货物,另一方面又对外承揽安装.装饰业务等
C.某建筑公司为某单位盖楼房,双方议定由建筑公司包工包料,一并核算
D.某农业机械厂既生产销售农机,又提供加工修理农机业务
本题考核混合销售行为的界定。A属于兼营增值税不同税率货物的行为;B是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兼营行为;D属于增值税的兼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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