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初级经济师报考指南之报名流程
发布时间:2019-07-27
2019年湖北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7月22日9:00—8月5日17:30开通,届时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湖北初级经济师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核验和核查,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社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1.网上注册。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考生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考生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2.注册核验。注册核验分为在线核验和人工核验。
在线核验: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验。
(4)符合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考试的人员须上传经济系列初级职称证书扫描件。
人工核验:需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学位证明,并按以下要求到现场核验。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7)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8)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9)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进行现场核验。
3.报名及资格审核。学历等相关信息核验通过后,考生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专业信息进行报名、提交确认信息,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学历学位自动核验通过后资格可自动审核;学历学位需要人工核验的,资格审核需人工审核)。
人社部门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人工核验及资格审核地点。
报考级别 |
审核点 |
核验及资格审核部门 |
考经济(中级) 考经济(初级) |
省直审核点 |
省人事考试院(审核地点: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 |
市州审核点 |
当地市州人事考试院(局、中心)(地点详见报名表) |
注:武汉区域考生前往审核时,请认真核对审核点,以免混淆省直和武汉市直的具体地点。
(四)网上缴费。
资格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美国心理学家利克特的调查结果表明,工作效率高的组织,多数实行的领导方式是( )。
A.专制式集权领导
B.开明式集权领导
C.参与式民主领导
D.协商式民主领导
解析:利克特的四种领导方式包括专制式集权领导、开明式集权领导、协商式民主领导和参与式民主领导。研究发现,参与式民主领导的生产效率最高,专制式集权领导的生产效率最低。
( )是第一生产力。
A.科学技术
B.教育
C.人的素质
D.计算机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经营者负有下列义务( )。
A. 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
B. 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C. 提供准确成本信息的义务
D. 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
E. 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经营者负有下列义务:
① 履行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
② 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
③ 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④ 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⑤ 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⑥ 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
⑦ 保证质量的义务
⑧ 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
⑨ 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1-08-20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7-15
- 2020-01-15
- 2019-07-27
- 2020-01-15
- 2020-01-15
- 2019-07-27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19-04-20
- 2020-01-15
- 2020-01-15
- 2019-06-26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