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20-01-16


新的一年又是新的目标、新的希望。想要报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吗。不过你得先看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呢,不是说想考就能考的,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看看具体条件吧,同时留意报名时还需要哪些材料,做好万全的准备!

(一)基本条件:坚持会计守则原则,这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坚决履行岗位职责,这是身为会计人必须具备的品质,积极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且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这部分是对考生精神层面上的规定,没有具体考证方式,较为宽松。

(二)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即可报名参试。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即可报名参试。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即可报名参试。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即可报名参试。

5.取得博士学位,对这方面要求较宽松,主要是考虑到已经取得博士学位,相关能力也比较到位了。

以上就是中会职称报考的全部条件啦,因为考试政策年年有变,所以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同时各位考生要多多留意考区信息啊,不可错过报考时间。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2020年考试时间也临近了,关注最新消息。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未授予王某代理权,王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企业实施民事行为,甲公司知道该事项而不作否认表示的,王菜所为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甲公司承担。(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是视为有权代理的情形。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有三种例外情形,其中之一便是: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即应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王某虽属无权代理,但甲公司知道该事项而没有作否认表示。按规定,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无权代理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视为有权代理。既然是有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当然也应由被代理人承担。所以按照规定,这视为有权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甲承担。

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解散事由的有( )

A.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B.甲公司被丁公司吸收合并

C.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

D.甲公司成立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正确答案:ABC

国内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2008年12月5日以每股7港元的价格购人乙公司的H股10 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日汇率为1港元=1元人民币,款项已支付。2008年12月31日,当月购入的乙公司H股的市价变为每股8元,当日汇率为1港元=0.9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元。

A.2 000

B.0

C.-1 000

D.1 000

正确答案:A
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 000×8×0.9—10 000×7×1=2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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