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16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条件,你都符合了吗?考试学习进度如何了?是否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接下来,紧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脚步,一起来看看2020年中会报名条件吧!

(一)基本条件:坚持会计守则原则,这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坚决履行岗位职责,这是身为会计人必须具备的品质,积极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且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这部分是对考生精神层面上的规定,没有具体考证方式,较为宽松。

(二)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即可报名参试。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即可报名参试。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即可报名参试。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即可报名参试。

5.取得博士学位,对这方面要求较宽松,主要是考虑到已经取得博士学位,相关能力也比较到位了。

以上就是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所必备的条件啦,看看你是否都符合呢,考试会有资格审核流程,所以不要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抱有侥幸心理哦,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

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收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简化的分批法与一般分批成本法的主要区别是( )。

A、不分配间接费用

B、分批计算直接材料成本

C、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

D、不分批计算完工产品成本

正确答案:C

永续年金现值是年金与贴现率的倒数之积。(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永续年金现值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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