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请悉知!
发布时间:2020-02-28
备考2020年重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此次报名时间为3月15日到31日,大家在准备报名时,是不是清楚报名的流程和报名条件?如果你还不太清楚,就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考试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其他事项:
1、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2、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4、在职在岗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区报名。
5、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区报名。
6、其他人员,在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报名。
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三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费用: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每科目50元,
五、考试时间: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日至6日举行,共2个批次,
六、考点考场设置:
全市拟设置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渝北、巴南、合川、永川等12个考区,各考区财政局根据辐射区域报名人数设置考点、考场。考生的具体所在考点、考场和考试时间由考试编场软件系统随机自动生成,详见准考证!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大家在报名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一定要认准官网,谨防被不法分子欺骗。其实考试报名并难,只需要仔细阅读报名规则,按照报名流程一步一步的完成报名工作就行了。报名成功后,要及时进行备考,勤动脑思考,及时调整,保证备考方向和学习方法的正确性。同时也要记得,多在电脑上练题,熟悉无纸化考试方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民事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A.正确
B.错误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应由投资人以自己个人的其他财产用于清偿。但个人独资企业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已知甲、乙两个方案为计算期相同的互斥方案,甲方案与乙方案的差额为丙方案。经过应用净现值法测试,得出结论丙方案不具有财务可行性,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应选择甲方案
B.应选择乙方案
C.应选择丙方案
D.所有方案均不可选
解析:在本题中,由于甲方案与乙方案的差额为丙方案,所以,甲方案实际上可以看成是由乙方案和丙方案组合而成。由于丙方案不可行,则意味着甲方案不如乙方案。在甲乙方案互斥情况下,应该选择乙方案。
M企业拟投资建设一条新生产线。现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A方案的原始投资为2500万元,项目计算期为11年,净现值960万元;B方案的原始投资为2200万元,项目计算期为10年,净现值940万元,该行业的基准折现率为10%,该企业运用年等额净回收额法来判断方案的可行性,则该企业( )。
A.选择B方案较为有利
B.选择A方案较为有利
C.因为原始投资额不同,所以不应用等额净回收额法来判断方案的可行性
D.因为项目计算期不同,所以不应用等额净回收额法来判断方案的可行性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年等额净回收法的计算。年等额净回收法适用于在原始投资额不同时,特别是项目计算期不同时的互斥方案间的比较。A方案的年等额净回收额=960×1/(P/A,10%,11)=960×1/6.49506=147.80(万元),B方案的年等额净回收额=940×1/(P/A,10%,10)=940×1/6.1446=152.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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